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下面积为平方米,写字楼、酒店地上为层,高米,分别位于建筑群的南部和北部;展厅地上4层,高31米,位于建筑群的中部。
墙、柱面: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并完成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除墙、柱面抹灰以外的所有墙、柱面装饰装修工程。 2.2楼地面: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并完成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所有楼地面装饰装修工程。 2.3天棚: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并完成合同图纸中标明的以及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所有天棚装饰装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