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方开挖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具体的开挖方式、开挖顺序、放坡坡度、电梯井坑、集水井坑等,开挖作业必须桉照顺序分层开挖,严禁超挖或掏挖。

2. 土方开挖前,应对开挖范围内的管线进行调查,应符合设计规定,对应施工的围护结构质量进行检查, 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

3. 土方开挖及地下 室结构施工过程中 , 每个工序施工结束后,应对该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工序。

4. 在挖土过程中要加强监测,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开挖,根据基坑支护体系和周边环境的监测数据,调整基坑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严禁冒险施工。

5. 土方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确保地下水在每层土方开挖面以下50cm, 严禁有水挖土作业。

6. 基坑周边应设置排水沟,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 , 并在基坑内设置上下通道。

7. 施工现场平面、竖 向布置应与支护设计要求一致,布置的重大变更应经设计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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