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电气安全 

第一节 电气安全概述 

电气安全主要包括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两具方面。人身安全是指在从事工作和电气设备操作使用过程中人员的安全;设备安全是指电气设备及有关其他设备、建筑的安全。 

一、电的特点 

(一) 电的形态特殊,看不见,昕不到。人们日常所能感受到的电,只是电能的转换式, 

如光、热、磁力等。 

(二)电的传输速度(30万公里/秒)。 

(三)电的网络性强,若干线路联结成一个整体。"发电、供电、用电"在瞬间同时完成。 

局部故障有时可能会波及整个电网。 

(四)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大。发生人身触电、着火、损坏设备、爆炸等电气事故,会影响生产,甚至造成整个企业生产瘫痪,其后果非常严重。 

二、电流对人体伤害 

(一)感知电流 

在一定概率下,通过人体引起人的任何感觉的最小电流称为感知电流。 

(二)摆脱电流 

通过人体的电流超过感知电流时,肌肉收缩增加,刺痛感觉增强,感觉部位扩展,至电流增大到一定程度,触电者将因肌肉收缩、产生痉挛而紧抓带电体,不能自行摆脱电极。人触电后能自行摆脱电极的最大电流称为摆脱电流。 

(三)最小致命电流 

在较短时间内危及生命的电流称为致命电流。电击致死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通过人体数十毫安以上的工频交流电流,既可能引起心室颤动或心脏停止跳动,也可能导致呼吸中止。但是,由于心室颤动的出现比呼吸中止早得多,因此,引起心室颤动是主要的。如果通过人体的电流只有20~25毫安,一般不能直接引起心室颤动或心脏停止跳动。 

(四)电击和电伤 

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的心脏、神经系统、肺部的正常工作造成的伤害。由于人体触及带电的导线、漏电设备的外壳或其他带电体,以及由于雷击或电容放电,都可能导致电击。 

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局部伤害,包括电弧烧伤、烫伤、电烙印、皮肤金属化、电气机械性伤害、电光眼等不同形式的伤害。 

(五)电对人体的伤害程度的五个因素 

1、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 

通过人体的工频50~60赫兹交流电流不超过0.01安培,直流电流不超过0.05安培,对人体基本上是安全的。电流大于上述数值,会使人感觉麻痹或剧痛,呼吸困难,甚至自己不能摆脱电源,有生命危险。通过人体的电流不论是交流还是直流,大于0.l安培时,只要较短时间就会使人窒息、心跳停止,失去知觉而死亡。 

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取决于外加电压和人体的电阻。人体电阻不同,一般为800~1000欧姆。在一般场所,对于人体只有低于36伏的电压才是安全的。 

2、通电持续时间 

发生触电事故时,电流持续的时间越长,人体电阻降低愈多,越容易引起心室颤动,即电击危险性越大。这是因为电流持续时间越长,能量积累增加,引起心室颤动的电流减小。 

3、通电途径 

电流通过心脏,会引起心脏震颤或心脏停止跳动,血液循环中断,造成死亡。电流通过脊髓,会使人肢体瘫痪。因此,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从手到脚最危险,其次是从手到手,再次是从脚到脚。 

4、通过的电流种类 

通过人体电流的频率,工频电流最为危险。20~400赫兹交流电流的摆脱电流值最低(即危险性较大);低于或高于这个频段时,危险性相对较小,但高频电流比工频电流易引起经肤灼伤,因此,不能忽视使用高频电流的安全问题;直流电的危险性相对小于交流电。 

三、人体触电方式 

人体触电方式,主要分为: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三种。 

(一)单相触电 

单相触电,是指人在地面或其它接地体上,人体的某一部位触及一相带电体时的触电。 

(二)两相触电 

两相触电,是指人体两处同时触及两相带电体时的触电。 

(三)跨步电压触电 

跨步电压触电,是指人进入接地电流的散流场时的触电。由于散流场内地面上的电位分布不均匀,人的两脚间电位不同。这两个电位差称为跨步电压。跨步电压的大小与人和接地体的距离有关。当人的一只脚跨在接地体上时,跨步电压最大;人离接地体愈远。跨步电压愈小;与接地体的距离超过20米时,跨步电压接近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