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装置的一般要求有哪些?
1 可靠性是指保护该动作时应动作,不该动作时不动作。
为保证可靠性,宜选用可能的最简单的保护方式,应采用由可靠的元件和尽可能简单的回路构成的性能良好的装置,并应具有必要的检测、闭锁和双重化等措施。保护装置应便于整定、调试和运行维护。
2 选择性是指首先由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切除故障,当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才允许由相邻设备、线路的保护或断路器失灵保护切除故障。
为保证选择性,对相邻设备和线路有配合要求的保护和同一保护内有配合要求的两元件(如起动与跳闸元件或闭锁与动作元件),其灵敏系数及动作时间应相互配合。
当重合于本线路故障,或在非全相运行期间健全相又发生故障时,相邻元件的保护应保证选择性。在重合闸后加速的时间内以及单相重合闸过程中,发生区外故障时,允许被加速的线路保护无选择性。
在某些条件下必须加速切除短路时,可使保护无选择性动作,但必须采取补救措施,例如采用自动重合闸或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来补救。
3 灵敏性是指在设备或线路的被保护范围内发生金属性短路时,保护装置应具有必要的灵 敏系数。灵敏系数应根据不利正常(含正常检修)运行方式和不利的故障类型计算。
4 速动性是指保护装置应能尽快地切除短路故障,其目的是提高系统稳定性,减轻故障设备和线路的损坏程度,缩小故障波及范围,提高自动重合闸和备用电源或备用设备自动投入的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