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宅结构设计控制要点

原则:经济、合理、安全、优化

一.选用的标准图集及技术措施:
为统一出图的质量,建议采用以下标准图集、技术措施:
《混凝士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与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士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框支剪力墙结构)》

二.设计单位注意事项:
1.从方案到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需向甲方提供各专业至少3次以上过程文件(以图形、表格或文字方式),时间为方案确定、初步设计提交正式文件前、施工图设计提交正式文件前,结构专业提供的内容包括:
1)分析与设计参数定义;
2)设计荷载取值;
3)结构计算的总体控制要求;
4)基础选型(内附基础埋深的相对标高和对应的绝对标高以及室外地坪的原貌、标高和设计绝对标高);
5)地下室及上部结构的结构布置方案(包括各层竖向、水平构件的定位、截面尺寸和主要连接节点构造大样、阁楼及坡屋面结构布置方案);
6)地下室底板和顶板的结构找坡(排水)方案(要求地下室各部位地坪特殊标高处注明结构标高与建筑标高的关系)、后浇带(包括底板、顶板和外墙、楼盖等部位)布置方案、地下室层高、各设备用房(如发电机房、高低压配电房等)的层高和净高要求、上部结构层高要求等结构技术过程文件,供甲方掌握和确认。
以在结构安全的基础上合理、经济和优化设计,取得良好的技术经济指标。
2.项目组各结构设计人员应始终保持技术措施、设计概念的一致性:在结构布置、构件选型、材料选用以及构造做法等结构技术措施上应协调一致,避免差异,否则必然造成施工成本及设计工程量增加。
3.设计单位需及时协助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需向甲方提供各专业施工图最终版电子文件一份,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的竣工图设计。
4.地质勘察成果涉及的技术指标如钻孔深度、抗浮水位(标高)、场地地震动参数、安全性评价等内容及要求需经设计单位确认或补充。
5.施工图设计前,设计单位需书面提供楼面活载取值供甲方确认。

三.基础设计
1.根据结构状况(结构类型、柱网、荷载、有无地下室)、地质条件(地层分布、岩土物理力学指标、地下水、地震情况)、施工条件(场地周围环境、地方污染限制、当地施工机械、施工技术条件)三个方面从技术上初步确定二个比较适合的方案:
1)基础形式的选择次序:扩展地基→高强预应力管桩基础→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钻(冲)孔灌注桩基础→筏板基础;
2)常用桩基础选型原则:高强砼预应力管桩→人工挖孔(混凝土护壁)→钻(冲)孔(泥浆护壁,水下灌砼);
3)高强砼预应力管桩施工选择次序:锤击→静压;
4)对高层建筑≥18层,预应力管桩优先选用大直径Φ500、Φ600。
2.设计时应对初定的二个基础方案进行经济比较,包括桩、承台、工期和施工现场的影响。对预应力管桩基础,应增加比较大直径与次直径情况下的桩与承台造价。
3.选择一个技术可靠、经济性好、工期合理的方案呈报批准后,进行基础施工图设计。
4.对场地复杂或大面积楼盘的基础设计,应根据岩土分布,在满足沉降等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分块(分栋)采取适用的基础形式、桩径,以节约造价及满足工期要求。
5.采用桩基础时,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及Ra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在轴心竖向力Qk作用下:Qk≤Ra,在偏心竖向力Qikmax作用下,尚应满足Qikmax≤1.2Ra;
2)竖向荷载与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在轴向竖向力Qk作用下Qk≤1.2Ra,在偏心竖向力Qikmax作用下,尚应满足Qikmax≤1.3Ra;
3)竖向荷载与地震作用效应标准组合:
在轴心竖向力Qk作用下Qk≤1.25Ra,在偏心竖向力Qikmax作用下,尚应满足Qikmax≤1.5Ra;
设计时应按满足第1)条要求后,进行第2)、3)条验算,同时除按地基岩土条件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外,桩身尚应满足截面承载力设计值的要求。
6.对高强砼预应力管桩:
1)常用管桩参数取值表:

根据场地岩土分布及预计桩长选取;
2)对非抗拔桩,可利用桩的纵向钢筋或另加插筋锚入承台,两者无特殊情况不应同时采用;
3)对管桩承台,底筋50%上弯即可;
4)采用高强混凝土预应力管桩(PHC,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C80)基础时,如无特殊要求,应采用A型管桩;
5)设计中应明确管桩节间的焊接(满焊)要求(尤其对抗拔桩,否则按最后一节管桩计算抗拔力),并注明壁厚、桩尖构造等;
6)桩顶与承台的连接须区分抗拔与非抗拔的要求;
7)根据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 15-31-2003第10.3.3条规定,桩顶嵌入设有混凝土垫层的承台的长度为50mm即可;
8)对预应力管桩基础,要求提供静压和锤击两种工艺标准;
9)对先开挖后打桩的施工顺序,若施工中桩顶标高低于设计标高时要求提供桩顶接驳大样;
10)对采用管桩基础的地下室,其外墙中的单层柱子以单柱单桩为宜,同时可在外墙的拐角处视墙体跨度大小情况布置一管桩;
7.灌注桩的配筋率为0.2~0.65%。地质条件差,桩径小取大值,地质条件好,桩径大取小值。
8. 基础(地下室)的埋深设计:
1)根据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03第6.1条以及国标《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5.1.2、5.1.3条规定,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基础宜浅埋。对桩基础,其埋置深度取建筑物高度的1/20。此外还应比较场地地貌的原始标高与设计标高的关系,以确定填土或挖土两者对基础埋深不同的处理要求;
2)由于塔楼基础(承台)与底板结合,设置在同一标高平面,有更好的基础整体性,受力传递明确,同时避免出现延性差的小剪跨比剪力墙(柱),亦简化施工工序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故高层结构在有地下室的塔楼基础(承台)与底板应取同一标高(无地下室部分按第1)条设计;
9.电梯井剪力墙基础与地下室底板不能一次浇筑时应处理好施工缝问题:电梯底坑井壁与电梯基础不能同时浇筑时建议于基础以上300mm处增设止水钢板(厚度3mm,宽300mm)。
注:电梯底坑井壁与基础不允许以“采取扩宽至基础边的做法”来达至一次浇筑。
10.对‘T’形或‘I’形墙柱截面,有条件的尽量设置三角形、矩形或菱形基础以增强基础的纠偏能力,避免设置‘T’形或‘I’形基础。
11.对桩基承台,除单桩、双桩、两柱(或多柱)联合承台、电梯承台以及体积超过15m3的桩基承台需要设置面层构造钢筋外,其余承台一律不需设置。当基础面与地下室底板面标高一致时,底板面的贯通筋应视为基础面层的附加构造筋。

四.塔楼平面布置原则
1.墙布置:
1)应尽量在建筑物周边布置剪力墙,削弱内筒;
2)结构的竖向构件布置:剪力墙、柱的平面布置,以满足建筑的使用功能为目标,室内要求不露墙、柱角(不得已时墙、柱角应凸向次要空间或藏在家具布置处);
3)窗-窗间或窗-门间墙肢,其截面高度满足结构计算要求即可,余下尺寸(>100mm时)采用砖砌(注意需满足门窗洞口的宽度要求),不得将墙肢截面人为扩大至门窗洞边;
注:所有竖向受力构件截面必须沿建筑物高度由下至上合理进行内收,使侧向刚度下大上小,逐渐均匀变化。
4)剪力墙的抗震等级、数量和配筋是影响结构含钢量的关键因素,应严格控制剪力墙布置的数量,避免结构刚度过大而导致吸收过大的地震力(尤其在核心筒的位置),不得随意加大墙肢长度,同时尽量避免设计成短肢剪力墙;
5)在设防烈度6度区,对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应控制在三级及以内(超出三级时需与甲方协商)。
2.梁布置:
1)对住宅建筑,不应设置穿越厅、房的梁,保证室内不露出梁角线的优先顺序:客、餐厅→走道→主卧室→次卧室→其他房间,即:
●客、餐厅与主卧室的隔墙,墙、柱及梁应保证客、餐厅墙面平整;
●客、餐厅与次卧室或其它辅助房间的隔墙,墙、柱及梁应保证客、餐厅墙面平整;
●主卧室与次卧室或其他辅助房间的隔墙,墙、柱及梁应保证主卧室墙面平整;
●主要走廊与主、次卧室或其他辅助房间的隔墙,墙、柱及梁应保证走廊墙面平整。
2)一般跨度楼盖采用梁板结构,较大空旷房间可采用井字梁结构;
3)住宅中下沉式卫生间周边,如设次梁,宜使梁底平板底。对卧室与卫生间相邻的情况,结构次梁应偏入卫生间,确保房间不见梁线。该次梁在屋面取消;
4)上下楼层功能改变较大处(如复式上下层、首层改为入户大堂、天面层梁)布置应注意是否可以拉通及避免露出下一层房间中;
5)次梁不得正搭于房间门的正上方;
6)坡屋顶转折处结构按折板设计不宜设折梁;
7)卫生间内应避免有梁穿过,有梁穿过时应注意降板,并预留泄水孔;
8)一般情况下,小房间与走道分隔墙下和卧室的衣帽间间墙下不设梁,以方便业主房间布置和适应业主的二次装修;
9)房间与卫生间、厨房等有高差位置,如隔墙厚100,跨度≤4m,梁宽宜选150;
10)电梯厅无隔墙位置不应设梁;
11)对屋盖型式为坡屋盖的住宅结构,如要求设置阁楼层,则于阁楼层应设置上人洞口;阁楼层的梁系布置要兼顾下层天花但不得设置反梁;尽量优化墙柱数量和截面尺寸,以提供最大使用空间;
注:阁楼层的建筑和结构图中避免出现“阁楼”二字,代之以“××标高层建筑或结构平面”。
12)坡屋盖下的阁楼层,若设置落地玻璃门窗时要求于门窗洞顶设置水平压顶梁(该水平压顶梁要求结合坡屋盖考虑);
13)坡屋盖的露台与老虎窗相邻时,两者间的梁段应为水平,不作斜梁。见下图:
3.板布置:
1)楼面凹入或开洞尺寸不宜大于楼面宽度的一半。楼板开洞总面积不宜超过楼面面积的30%。在扣除凹入或开洞后,楼板在任一方向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5m,且开洞后每一边楼板的净宽度不应小于2m,否则按JGJ3-2002中第4.3.8条采取构造措施予以加强;
2)户型平面中在可能前提下客厅与餐厅做大板结构,取消二者之间的梁;
3)对主卧室内的卫生间,一般采用凹板处理,不需设梁;
4.楼梯:
1)楼梯梯段净空2.2m,并考虑装修与抹灰层厚50mm的因素;
2)对剪刀梯,按下图设梁以减少板厚、配筋:
5.塔楼平面超长构造处理措施:
1)设置后浇带:一般要求2月后用微膨胀混凝土回灌;对沉降后浇带,图纸应作特别标示和明确回筑时间要求;
2)设置伸缩缝:伸缩缝从±0.00以上开设置。缝宽满足规范抗震缝宽度要求;±0.000以下伸缩缝处双柱应合并按单柱设计。

五.荷载设计
1.恒载:荷载的选取对结构造价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板厚应根据具体计算要求和构造要求确定,不应随意加大。各荷载取值应报我司批准后执行;
2.结构计算的钢筋混凝土容重:一般取值25kN/m²;
3.填充墙容重:按公司现阶段材料的使用情况,住宅楼和裙房外墙采用灰砂砖,容重取19kN/m3;内墙选用蒸压加气砼砌块,容重取7.0kN/m3。当填充墙为其它材料应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4.当底板下的土质较好时,地下室底板自重、作用在其上的恒、活载宜考虑由底板下的土层直接承受,不应传递至基础;
5.外墙折减:
1)飘窗台部分墙按实墙段计算,不折减,但设计为反梁时,墙荷载应扣除反梁部分的自重;
2)无飘窗台的开窗墙段按实墙段的0.8系数折减;
3)落地门、窗墙段按实墙段的0.65系数折减或按实际选用材料自重计算。
6.考虑到目前常用计算辅助软件的局限,设计输入填充墙荷载时应注意扣除梁板重叠部分的板重、装修层及抹灰层恒载和活载。
7.装修层及抹灰层恒载客厅一般取1.5kN/m²,其余全按1.2kN/m²取值。
8.上人屋面防水隔热层恒载一般取3.0kN/m²。
9.卫生间凹槽采用容重≤7.5kN/m³的陶粒混凝土回填。
10.室内地下室顶板在考虑施工时堆放材料或作临时工场的荷载,该荷载宜控制在5kN/m²以内,但应在结构总说明中注明施工时堆载不得超过5kN/m²。
11.地下室顶板覆土平均厚度取0.8m,局部1.0m(结构荷载计算按1.0m);消防车荷载仅要求布置在消防车道及登高面上,同时考虑地下室顶板的覆土厚度对消防车轮压局部荷载的扩散作用;种树位置按覆土1.0m考虑(已包括树重)。
12.活载: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
2)消防荷载:按车道加每边1.5m人行道、消防登高面作为分布范围;设计时应考虑覆土对其扩散作用,常用取值10kN/m²;
3)计算地下室外墙时,其室外地面荷载取值不应低于10kN/m²,如室外地面为通行车道则应考虑行车荷载;
4)设浴缸的卫生间均布活荷载标准值4kN/m²;
5)水泵房、变配电房和发电机房均布活荷载标准值10kN/m²;
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未包括的部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六.计算总体控制
对于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设计时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结构整体性能进行控制:
1.水平位移限值(层间位移):
对于高度小于150m的剪力墙结构,当某层层间有害位移值小于层间位移值的50%时,该层层间位移角限值放宽至1/800;抗震设计时,本条规定的层间位移计算应不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2.位移比控制:
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地震作用,并强制假设在刚性楼板下的情况下,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结构层间位移,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5倍;设计时应对平面进行合理布置,应避免II类扭转,即一般扭转位移比应<1.35。
3.周期比控制:
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9,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高规》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85。前三个振型的周期计算,第一、二振型的平动系数应接近1,扭转系数接近0,第三振型的平动系数应接近0,扭转系数接近1。周期比通过调整平面布置来改善,周期比总的调整原则是要加强结构外圈,或者削弱内筒;
4.计算时一般按条件选择单向地震加偶然偏心作用或双向地震。如果考虑偶然偏心,则不考虑双向地震。
5.地下室一般作为结构层输入。如果刚度是上部结构的2倍,则将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考虑。
6.在SATWE中“梁弯矩放大系数”是为了考虑活荷不利布置。此选项和“活荷不利布置层数”互斥,不同时考虑。
7.周期折减系数:住宅的剪力墙结构,考虑各片剪力墙间由砖砌体完全填充的位置较少,以及现场砖砌体施工质量,折减系数应取0.95-1.0。
8.连梁刚度折减系数:在内力和位移计算中,最小取0.50,一般取0.55,当结构位移由风荷载控制,不宜小于0.8。
9.活载不利布置:按《高规》5.1.8条,当楼面活荷载≥4kN/m²时,才考虑其不利布置引起的梁弯矩增大。
10.进行结构整体分析时,突出屋面的楼电梯间、屋面构架、屋面水池等可将其质量及承受的水平风力加于屋面层,本身可不参加整体计算。

七.构件设计(墙、梁、板、水池标准)
1.墙:
1)墙宽≥200,一般以50mm为模数;对层数22层以下的一般剪力墙结构住宅,±0.000以上的住宅所有墙肢厚度力求不超过200mm。
2)剪力墙根据计算需要确定截面长度,对高层应减少一次及以上截面;
3)剪力墙按《高规》7.2.2.4条,当墙体稳定性满足要求时,厚度可不受1/20(1/25)的限制,设计时应通过稳定性计算确定截面,不应简单的按厚度与层高比值确定;
4)配筋导则:
a.墙受力钢筋直径10以上(含10)的采用HRB335级钢筋,Φ6应采用HRB335级钢筋表示,对墙柱出现计算配筋情况,受力钢筋≥Φ16时采用HRB400级钢筋;
b.对加强部位,《高规》7.2.10条已作剪力设计调整,配筋应根据计算结果及《高规》7.2.18条确定,不应额外加大;
c.所有短肢剪力墙的箍筋除各肢设置外箍外,内箍设拉筋满足‘隔一拉一’做法即可;
5)对抗震等级为三(四)级的一般剪力墙,其竖向和水平分布筋的配筋率取0.25%(0.20%);对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的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的范围和计算纵向钢筋用量的截面面积AC要求严格按照《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第7.2.17条附图7.2.17执行,不得随意加大AC值。
6)剪力墙各排分布钢筋之间的拉接筋间距采用Φ6@600X600,仅在底部加强部位,约束边缘构件以外的拉接筋间距需适当加密,一般采用Φ6@400X400。
2.柱:
1)一般以50mm为模数;
2)柱根据计算需要确定截面尺寸,对高层应减少一次及以上截面;
3)配筋导则:
a.柱受力钢筋直径10以上(含10)的采用HRB335级钢筋,Φ6应采用HRB335级钢筋表示,对柱出现计算配筋情况,受力钢筋≥Φ16时采用HRB400级钢筋;
3.梁:
1)截面:框架梁高一般不应超过600,在层高3m时外边框梁宜取550;
2)配筋导则:
a.对多高层住宅及其地下室,梁受力钢筋≥Φ16时采用HRB400级钢筋,Φ10~14采用HRB335级钢筋;
b.梁构造配筋和腰筋、架立筋、箍筋采用HPB235和HRB335级钢筋;
c.所有框架梁的上部钢筋除计算要求和抗震构造要求需要贯通外,其余上部钢筋按架立筋进行构造配置,框架梁上部纵筋一般架立筋:一、二级抗震2Φ14,三、四级抗震2Φ12;当梁宽≥350mm时,不足4根架立筋时补架立筋2Φ12;
d.次梁上部纵筋使用架立筋(2Φ10或2Φ12)加支座负筋的配筋形式,对6m跨度以内次梁,架立筋采用2Φ10,对6m跨度以外次梁,架立筋采用2Φ12,同时满足计算要求。
e.框架梁或次梁采用面筋分离式配筋时请注意对于4m跨内的梁,如架立筋与支座筋直径相差在两个直径级别内,应角筋通长设置,如架立筋与支座筋直径相差大于两个直径级别,应采用面筋分离式,否则将造成钢筋量和施工工时增加;
f.高层结构,标准层梁配筋应根据不同楼层分段设计,不应仅用最大值全楼包络,一般应划分为四段及以上;
g.施工图设计时应考虑到HRB400级钢筋的锚固、绑轧长度要求较大。在相同配筋面积时选用小直径;相邻梁跨面、底筋宜尽量通过调整根数的方式,以减少锚固钢筋量。
h.梁钢筋连接或焊接为主,仅直径大于等于28或转换梁筋才采用机械连接;
j. 框架梁高≥600箍筋均为Φ8@150/200(2);600>框架梁高≥500箍筋均为Φ8@125/200(2);框架梁高<500箍筋均为Φ8@100/200(2);未标明次梁箍筋均为Φ6@200(2);
4.板:
1)截面
a.板厚度原则上按照1/35~1/40短跨选取板厚;
c.核心筒板厚150;
d.空调板、飘窗板厚
e.大底盘多塔裙楼屋面板厚≥150;
f.转换层板厚:剪力墙转换≥180mm;柱转换≥120mm。
g.屋面板厚:≥120;
2)配筋导则:
a.一般地下室顶、底板受力钢筋直径10以上(含10)的采用HRB335级钢筋;
b.塔楼楼板受力钢筋采用冷轧带肋CRB550钢筋,常用直径7、8.5、10.5;
c.常用间距100、125、150、180、200;
3)楼板计算:
a.楼面:除浴、厕按弹性法外,其余用塑性法,支座与跨中弯距比值通常取1.0;
b.天面层:弹性法计算;不应采用在天面无面筋处另设钢筋网的做法,应按0.1%配筋率双向拉通后,支座不足处另加面筋;
5.由于不锈钢水箱造价为钢筋混凝土水箱的3~4倍,如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无强制要求,生活水池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水池。地下室生活水池按规范要求不得借用地下室本体结构。

八.普通地下室设计标准
地下室结构布置要求在结构安全的基础上争取经济、合理最大化。
1.柱的布置原则:
1)对一般地下室,柱网按停放3辆小车布置,柱距净宽7.5m;尽量体现顶(楼)板构造板厚、构造配筋的原则。
2.地下室外墙的布置原则:
1)争取室内平面空间使用最大化(主要是提高停车利用率);
2)争取地下室体表比最大化,减少弯折。
3.侧壁厚度(应提供具体计算书,根据计算结构配筋):
1)地下一层侧壁厚度取≥250mm;
2)地下二层侧壁厚度取≥300mm;
4.对地下室顶、底板厚,不必以50为模数,满足计算要求即可;
5.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60mm;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的楼盖应用梁板式结构,楼板厚度≥1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C30,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0.25%。
6. 地下室埋置深度<10m,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规定,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为S6。地下室的底板、顶板和外墙优先采用防水混凝土自防水结构,即采用抗渗混凝土。
注:采用抗渗混凝土的顶板系指有覆土的地下室顶板,带有上部结构且无覆土的地下室顶板不考虑抗渗混凝土。
7.处于侵蚀性介质中防水混凝土的耐侵蚀系数,不应小于0.8,并在图纸中应明确水泥种类、最小水泥含量和钢筋保护措施。
8.防水砼底板的混凝土垫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应小于100,在软弱土层中不应小于150。
9.地下室或上部结构平面超长时尽量采用后浇带等经济技术措施而不设伸缩缝,即采用后浇带分段施工。
10.地下室底板、顶板和外墙部位的后浇带采用膨胀混凝土,微膨胀剂掺量8%~12%(按水泥重量,替代等量水泥),其余位置不采用膨胀混凝土。
11.地下室顶板、外墙和底板部位的施工后浇带的布置应考虑施工工艺水平和施工进度,其水平间距控制在40m左右(考虑施工工艺水平,后浇带间距不允许过密以免增加渗漏机率)并绕开基础、集水井和具有主要功能的房间。
12.地下室底板集水井(包括平时和战时使用)的布置应合理优化:要求结合建筑、给排水专业,最终置于结构专业的基础底板平面图上,并避开基础和后浇带(注意考虑井壁厚度和砖模厚度的影响);且要求设于地面找坡坡底,不允许设于行车道、人行过道(厅),可设于停车位防撞栏处(便于检修)。地下室集水坑位置建筑、结构、水专业图纸应保持一致,同时,待车位经过专业公司划分后应进一步调整,以方便停车。
13.消防电梯集水井可设于楼梯间的较隐蔽处,并结合口部的战时集水井合并使用。
注:反映在基础底板平面图上的集水井,要求用两种颜色区分和注明平时集水井和战时集水井。
14.地下室底板、顶板采用结构找坡(包括大面积的裙楼天面,注意找坡后地下室层高的变化。找坡做法要求注明分水线相对标高和坡向、坡底相对标高,建筑找坡还应注明构造做法和最薄处材料厚度)。
15.裙房外车道采用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加防水底板做法,抗浮设计采用加大自重的办法。
16.无上部结构的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标高的选取,要求按照地质勘察报告提供的现场观测平均水位高程,结合地下室周边场地设计标高的变化和地下室的敞开情度来考虑,避免一刀切。地下水压力取值问题:无人防荷载组合,地下水位应取最高洪涝水位(约相当于室外地面高程最低点,当地下室面积较大时且室外地势变化较大时,需按水力梯度水头考虑抗浮水头)。
17.地下室出入口坡道两侧壁高度应结合总平面竖向设计标高确定。坡道与地下室交接处如需设置变形缝时(包括底板、顶板和外墙部位)应有防水措施。截水沟要求设置于起坡点的外侧和坡底的内侧。
18.作为地下室顶板的塔楼首层楼板,由于地下人防功能或设备需要进行结构降板并采用回填至±0.000作地骨做法时,应于楼、电梯及设备管井四周设置封闭挡壁(标高由地下室顶板至±0.000)进行封闭挡水,避免地表水从填土层渗入井道内。
19.要求地下室底板面、基础梁面和基础面标高一致;当基础面标高与底板面标高一致时,底板梁按框架方向布置成正梁;对设置敞开面的地下室,应根据敞开一侧的内外高差关系来判定地下室该区域是否采用钢筋砼底板(此时该区域的钢筋砼板的基础梁可设计成暗梁)或素混凝土地骨。
20.地下室水池检修孔处离地下室顶板净空应不小于800mm,确保检修人员进出需要。
21.地下室侧墙水平筋仅为抗裂缝需要,其配筋需与竖向筋有所区别,一般按每侧0.2%配筋率控制。

(二)住宅结构施工图设计控制要点

原则:经济、合理、安全、优化、详细
1.电梯井壁设计参数详建筑专业。不应遗漏电梯井壁各层呼梯按钮预留洞口(分单梯和多梯情况)以及首层检修洞口的补强配筋示意【注:召唤器洞口不应紧靠电梯井壁拐角和电梯门洞(尽量避免在剪力墙暗柱位置)】
注:要求每部电梯直接下至地下室,消防电梯集水井井底标高比电梯坑底低1.0m(客梯不考虑设置集水井);电梯牛腿配筋大样、机房天花吊钩大样不应遗漏;电梯机房尺寸与井道同宽(详建筑专业);上述内容需根据不同电梯品牌作相应调整。
2.电梯井壁采用砖砌填充时应提供固定导轨的圈梁的截面和配筋。(注:圈梁位置由电梯安装工艺提供,设计需注明;砌体采用灰砂砖,壁厚最小200mm,并设置构造柱,若门洞两侧需设置构造柱应不影响呼梯按钮的安装)
3.阳台/露台:阳台结构面比室内结构面低100mm,入户(或户内)花园结构面比室内结构面低100mm。
4.在结构平面图中,要求用不同图案填充出卫生间、厨房、阳台等需要结构降板的板块。
5.对公寓式住宅,当需要设置中央热水供给时避免遗漏安放于天面的水箱荷载及支承结构设计。
6.室内非框架位置设有落地窗时,除特殊要求外,窗顶应设压顶梁。
7.对(外墙)边框架梁梁高取值,要求结合建筑专业窗顶标高确定,同时保证拐角飘窗窗顶标高的一致性,即窗顶挑梁梁高一致。
8.考虑到施工的熟悉性,为避免差错,要求楼层结构标高与建筑标高一致。
9.后浇带800-1000mm宽(平面超长设置时),并于以下部位:
1)地下室底板、外侧壁、屋面的后浇带和地下室外墙施工缝处要求设置3mm厚、300宽止水钢板;
2)楼层后浇带不设置止水带(注意绕开卫生间、客餐厅和主卧);
10.住宅首层或地下室的电源切换箱、分配箱以及各层的照明配电箱采用暗埋时不应嵌固于剪力墙面(尤其是短肢剪力墙),否则应提供墙面洞口补强配筋大样。
11.楼板暗梁两侧均要求注明具体板厚。
12.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10.2.16条,梁构造腰筋的设置,要求梁腹板高度hw≥450mm(hw=梁截面有效高度h0-翼缘高度),故应考虑楼板厚度的有利影响(尤其当地下室底板、顶板较厚时)。对上部结构,腰筋的设置要求应具体、明确。
13.主次梁应注意截面高度相等而梁面标高不一时相互间的支承搭接关系。
14.考虑钢筋的疲劳强度,框架梁的纵向钢筋不应与箍筋、拉筋、预埋件等焊接。
15.空调机板外挑尺寸和长度(要求考虑空调外机安放的可行性)须结合建筑专业留设。
16.塔楼斜屋面板由于坡度超过300,混凝土浇灌容易出现板底蜂窝、露筋现象,因此要求斜板板厚130mm,并请设计人员明确该部位混凝土配合比、双面支模等要求。
17.对高层住宅,楼梯间外窗窗台高度要求从休息平台建筑完成面起算900mm,同时该楼面标高处不应有外框梁穿过窗户。
18. 圈梁、构造柱、现浇过梁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
19.首层进入地下室的所有梯段,受层高的影响,为避免碰头现象,要求设计为折板形式。
20.对多、高层住宅,首层与地下层共用楼梯间时注意不应遗漏支承于梯段上的隔墙做法(要求该梯段不设楼梯井)。
21.建筑、结构的外墙身大样要求注上楼层号和相对标高(各层板、梁结构平面均要求注上楼层相对标高和本层层高)。结构大样应优先采用建筑大样并进行配筋。需要补充的大样建议直接反映在该结构平面上,大样的索引要求直接明了,不完全相同的大样不应合并使用。
22.结构平面里应示意所有高差变化的横断面(包括反梁断面、坡屋断面等),同时要严格区分实线与虚线所对应的高差关系(包括梁线、墙柱线条等――墙、柱线条要求较梁线粗并区分墙、柱底截面与墙、柱顶截面的表达方式,墙(尤其是地下室外墙)顶、柱顶截面轮廓线要求采用粗虚线,必要时注明墙、柱顶标高,便于施工识别;结构柱与构造柱要求区分,地下室墙体与结构柱重叠时要求区分)。
23.塔楼坡屋结构平面图中要求标注每一坡向的剖面以便于施工识别;对坡屋盖的每根梁要求标记识别‘水平梁’或‘竖向折梁’,对竖向折梁要求注明其纵向拐点梁面标高。
24.塔楼坡屋盖需补充提供以下节点大样:屋脊板节点、屋脊梁节点(注意:与斜梁相交的屋脊梁截面高度必须满足相互间的支承关系)、斜梁与水平梁连接大样、竖向折梁配筋大样、老虎窗配筋大样等。
25.为便于土方开挖和确定基坑开挖深度,结构平面图中,地下室底板、顶板和塔楼首层平面除注明相对标高外还应注明绝对标高,同时于地下室底板平面图中注明地下室边界以外场地现状标高和设计标高。
26.塔楼主体结构局部范围设置地下室时,考虑到基坑开挖(采用放坡的情况)对地下室以外部位地基土的扰动及日后填土出现不均匀沉降等因素,首层的地下室以外部位要求设置钢筋砼梁板(卧置于回填土上,按架空考虑),此时板中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取0.15%。
27.塔楼主体结构局部范围设置地下室并采用桩基础时,地下室以外部位的基础埋深要合理控制,要求低于地下室基坑边坡开挖面(采用450放坡的情况)即可,不应简单的降至地下室底板标高处。
28.结构总说明中要求在所采用的条文上打勾并注明每一单体±0.000对应的绝对标高。
29.各专业施工图CAD尺寸标注的数值必须与实测值一致。
30.对大体积的地下室底板、顶板和外墙,以及转换构件、预应力结构、坡屋面等复杂构件和部位,结构专业需提供施工说明以指导施工(包括抗裂、砼养护等相关有效措施)。
31.对桩(或独立)基础平面(尤其不规则平面),墙、柱及桩(或独立)基础的定位要求注明墙、柱中心到轴线以及桩中(或独立基础中心)到轴线的距离。
32.结构平面中要求示意该建筑物所在总平面的位置;首层墙、柱结构平面中要求标注沉降观测点(其数量、位置满足相关规范即可)。另外,注明沉降最后观测要求时应附加“在主体结构封顶并且各层砌体施工完成后”条款。
【注:要求作变形观测的建筑物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10.2.9条规定】
33.为最终体现建筑的平面功能与效果,建筑、给排水、电气、通风专业等平面图要求必须使用最终的结构墙、柱截面,同时,结构专业若调整墙、柱截面,应及时知会其它专业作相应修改。因此:建筑等专业出图前要求各层平面必须采用对应的结构墙、柱截面(尤其是建筑平面),并复核其位置与建筑专业是否一致,避免影响建筑使用。(强调该要求是因为结构专业墙、柱截面的型式与尺寸是最终真实反映在施工上,建筑平面表达的墙、柱截面及位置仅属示意,除非建筑专业有特殊要求)
34.考虑到施工单位在土建阶段只按结构图施工造成后果的严重性,要求设计单位:结构施工图标注的内容覆盖面要广,如建筑的外立面装饰线条、构造柱、檐口线条、构架、空调机板以及设备专业管洞的预留位置等,但除必要的定位尺寸、标高外,多余尺寸一律不标注(即只有示意而无尺寸)。结构设计人员应向施工单位强调:结合各专业施工图以及建筑平、立、剖面进行施工的重要性,并向其交底“本专业图纸内容与其它专业若有矛盾,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处理”。
35.结构平面中地下室外墙、顶板部位的所有采光、进排风、排烟洞井以及其侧壁、盖板做法不应遗漏。另外,上述所有井口避免设于首层住户室外花园内以免干扰住户(建议结构专业掌握洞井数量、具体位置和相关用途)。
36.对CAD图层的设置,要求结构图中板、梁、柱(墙)的模板和配筋均设置各自的图层,特别要求墙、柱(包括定位和截面大小)必须有独立的图层。
37.设计单位在变更、修改施工图时应明确图签的修改版次、修改日期,图别示以修一、修二等,并在CAD里用云线圈定修改部位,避免各单位重复核对。
38.框架梁在与非墙柱相连一端(即与梁搭接端)箍筋不作加密处理。
39.应有统一的梁上洞口加强筋大样。
40.对地下室非塔楼部分的梁建议尽量锚入竖向构件内,必要是可设为平面斜梁。一般塔楼边梁梁底平地下室顶板底即可,局部次梁底低于主梁可通过大样处理。
41.地下室四周回填土材料与回填密实度要加以说明,以避免施工单位采用建筑垃圾土回填。
42.与地下室外侧壁位置重合,且侧壁尺寸大于等于的竖向构件建议取消,从首层开始设置。如需保留,则应结合侧壁进行设计。
43.女儿墙、飘窗台挑板等大样配筋一般选用HPB235、HRB335级钢筋。

附:电算主要计算参数(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