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叠山、人造独立峰、护角、零星点布、驳岸、山石踏步等假山工程量,一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石笋安装以支计算。
假山工程量计算公式:
W=A*H*R*K*Kn
式中W——石料重量(t);
A——假山平面轮廓的水平投影面积(m2);
H——假山着地点至最高顶点的垂直距离(m);
R——石料比重:黄(杂)石2.6t/m3、湖石2.2t/m3;
Kn——折算系数:高度在2m以内Kn=0.65,高度在4m以内Kn=0.56。
峰石、景石、散点、踏步等工程量的计算公式:
W单=L均*B均*H均*R
式中W单——山石单体重量(t);
L均——长度方向的平均值(m);
B均——宽度方向的平均值(m);
H均——高度方向的平均值(m);
R——石料比重(同前式)。
2、峰石、石笋的高度,均按石料实际高度计算。
3、超运距人工运石料,按相应假山工程项目的预算材料量计算。
4、塑假山的工程量计算,均按外形表面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