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类
1、建设工程项目分类:
①按工程性质:新建、扩建、改建、迁建、重建、技改;
②按项目规模:大型、中型、小型;
③按投资用途:生产性、非生产性;
④按建设阶段:筹建、施工、竣工、建成投产;⑤按资金来源:国家预算内拨款、国家预算内贷款、自筹资金、国内合资、中外合资。
2、单项工程(独立发挥效益)→单位工程(不能独立发挥效益,土建、电气、暖通工程)→分部工程(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分项工程(砖基础、砖砌内墙、砖砌外墙工程)
3、工程项目建设程序: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是设计的第一阶段)→施工图纸设计→开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
4、工程造价两种含义:
①工程投资费用(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②工程价格。
5、工程造价职能:预测、控制、评价、控制
6、工程造价管理的含义:
①工程投资费(投资管理);
②工程价格(价格管理)
7、工程造价控制原理:
①合理设置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②以设计阶段为重点进行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③采取主动控制;
④技术与经济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手段)
8、造价咨询业的社会功能:
①服务功能(首要功能);
②引导功能;
③联系功能。
9、设备原价指进口设备的抵岸价(最后价)。
10、进口设备交货方式:
①内陆交货类;
②目的地交货类(卖方风险较大);
③装运港交货类(FOB)(采用最多)。
11、到岸价CIF(关税完税价)=货价(FOB)+运费+保险费
进口设备抵岸价=货价+国际运费+国外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12、银行财务费的计算基础为货价(FOB)
外贸手续费、进口关税的计算基础为到岸价(CIF)
消费税=【货价(FOB)+关税】/(1-消费税率)* 消费税率
增值税的计算基础为到岸价(CIF)+ 进口关税 + 消费税
13、社保及公积金计算基础=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
14、定额水平高指单位产量提高,消耗降低,单位产品造价低。
15、工程定额权限:全国统一定额(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统一定额(国务院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地区统一定额(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补充定额→企业定额(基础性定额,施工企业)。
16、工程建设定额汇总表
17、施工定额由劳动定额、机械定额和材料定额组成。
18、材料消耗定额的确定方法:现场观察法、试验室实验法、统计分析法、理论计算法。劳动定额的编制方法:技术测定法、经验估计法、统计分析法、比较类推法。
19、机械台班折旧费=机械预算价*(1-残值率)*贷款利息系数 / 耐用总台班数
20、预算定额是计算建筑安装产品价格的基础。
21、投资估算各阶段:①项目规划阶段(误差大于±30%);②项目建议书阶段(误差±30%以内);③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误差±20%以内);④可行性研究阶段(误差±10%以内)。
22、工程造价各阶段比较
23、设计总概算是该工程建设投资的最高限额。设计概算分三级: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和建设项目总概算。
24、建筑工程概算的编制方法:
①概算定额法(扩大单价法);
②概算指标法;③类似工程预算法。
25、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招标工程的施工图预算表现为招标控制价(标底),施工企业的表现为投标报价。
26、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分为单价法和实物量法。
2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五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28、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用于区分计价规范中同一清单条目下各个具体清单项目。
29、“t”保留小数点后3位;“m” 、“㎡” 、“m³” 、“kg”保留小数点后2位;“个” 、“件” 、“根” 、“组” 、“系统” ,取整。
30、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31、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
32、合同价款调整分类:法规变化类、工程变更类、物价变化类、工期索赔类、其他类。
33、索赔费用计算方法: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修正费用法。
34、竣工结算的编制内容:
①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签证、核定单、工程量增单、设计变更通知);
②竣工结算说明;
③竣工结算汇总表(各单位工程结算造价、技术经济指标);
④各单位工程结算表;
⑤各种费用汇总表
35、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①按月结算;
②竣工后一次结算(工期12个月以内或100万元以下);
③分段结算;
④其他结算方式。
36、竣工决算由建设单位编制,其内容包括:
①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建设项目概况、重大事件、工程造价管理采取的措施和效果、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经验教训、遗留的问题);
②竣工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③工程造价比较分析。
37、施工合同的表现形式:
①单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
②总价合同(建设规模小、技术难度低、工期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
③成本加酬金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
38、施工合同组成:①合同协议书(概况、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合同生效条件)
②通用合同条款(一般约定、发承包人、监理人、索赔等等)
③专用合同条款
④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等11个)
39、合同文件解释顺序: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
40、索赔费用计算方法:总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实际费用法
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如有争议,可按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若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42、施工合同纠纷处理方式:①和解;②调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其他第三方);③争议评审;④申请仲裁或诉讼(仲裁和诉讼只能二选一)。
43、法律体系的构成:①宪法→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国家强制力)→③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省级地方人大)→④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⑤行政性规范文件(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44、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和内容。
45、法律责任的类别:
①行政法律责任;
②民事法律责任(只能等于不能高于受害人所受的损失);
③刑事法律责任(罪罚相当原则);
④经济法律责任(经济赔偿、经济处罚)
46、招标范围:①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
②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48、中标的条件:
①能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低于成本的除外。
49、合同的形式:
①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②口头形式;
③其他形式。
50、合同的内容: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②标的;
③数量;
④质量;
⑤价款或者报酬;
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⑦违约责任;
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51、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52、担保方式:
①保证(一般保证、连带保证);
②抵押(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
③质押(动产质押、权力质押);
④留置;
⑤定金(定金数额最多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53、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二、原则特点类
1、概算定额编制原则:社会平均水平和简明适用。
2、工程造价特点:大额性、个别性、动态性、层次性、兼容性
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强制性、实用性、竞争性、通用性
4、施工合同特点:
①标的的特殊性;
②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③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④监督的严格性
5、法律责任的特征:
①强制性(以国家机器为后盾保证其实施);
②由法律明文规定;
③是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
6、法律追究责任的原则:
①责任法定;
②责任自负;
③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相适应原则;
④责任平等;
⑤重在教育。
7、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①平等、自愿原则;
②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③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④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原则。
8、从事工程造价活动遵循的原则:合法、公正、客观、诚实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