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对业主的验工计价应遵循什么原则?
许多铁路项目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比例高达95%,施工过程中,业主往往采用“总量控制”的原则批复验工和支付工程款。这样一来,就很容易形成施工单位超进度验工、业主单位提前支付的客观情况。业主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尽早完成当年的投资计划,另外也有利于施工现场的大干快上、抢夺工期。但是,当审批的验工计价和拨付的工程款一旦逼近合同价款时,无工可验、无价可计、无款可收,现场还有大量施工项目尚未完成的尴尬局面就会摆在项目面前。同时,铁路项目政治性强,工期后门关死,根本无条件可讲。因此,在工程后期业主会猛催进度时,如果前期资金使用不合理、计划性不强,项目部就会无钱可用,再加上铁路项目大幅度突破概算的情况经常出现,这样一来,很容易造成资金上前松后紧,前期巨额超付、后期巨额垫资的窘境。因此一定要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争取早验工、早计价、早收回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