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所谓“验收”,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作出确认。

施工质量验收的组成

施工质量验收包括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及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两部分。

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即: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其中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分部工程是在所含全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的,在施工过程中随完工随验收,并留下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和资料)。

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即: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作为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完整的建筑产品,进行竣工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质量验收

所谓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谁组织验收?

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怎样算合格?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在检验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谁组织验收?

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怎样算合格?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谁组织验收?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怎样算合格?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四、竣工质量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单位工程是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对象,竣工验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成果的全面检验,是从终端把关方面进行质量控制。

谁组织验收?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组,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

怎样算合格?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