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建筑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情况非常普遍。随着建设工程技术的发展,在建高楼越来越多,虽然有了现代技术的支撑,使得高处作业的安全性有了较大保障,但我们仍要分外注意高处作业的安全状况,做好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一:基本要求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如有必要必须编制危险作业专项施工方案。
2、项目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强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7、因作业要求,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二、攀登作业安全防护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柱、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4、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5、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6、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7、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三、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3、构件吊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层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