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支座上部纵筋
梁支座上部纵筋,应包含通长筋在内的所有纵筋。
① 当上部纵筋多于一排时,用斜线“/”将各排
纵筋自上而下分开
如:梁支座上部纵筋注写为6Φ25 4/2时,表示上一排纵筋为4Φ25,下一排纵筋为2Φ25。
梁支座上部纵筋
② 当同排纵筋有两种直径时,用加号“+”将两种直径相连,注写时将角部纵筋写在前面。
如:梁支座上部有四根纵筋,2Φ25放在角部,2Φ22放在中部,在梁支座上部应注写为2Φ25+2Φ22。
③ 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不同时,须在支座两边分别标注,当梁中间支座两边的上部纵筋相同时,可仅在支座的一边标注配筋值,另一边省去不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