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编制质量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起着重要作用。在项目建设管理实践中,招标人采取一编一审或同编同审的方式来提高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编制质量。文章从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与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紧密关系开始论述,提出同步进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核的上位要求与实际意义,通过剖析一份典型案例,从工程量清单审核与招标控制价审核两个方面,具体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同步编审实操步骤和对投资控制起到的作用。从中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同步编审模式值得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推广。

【关键词】投资控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同步编审

一、引言

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编制质量对整个项目的投资控制起着重要作用。在项目建设管理的实践中,招标人越来越重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工作,甚至采取一编一审或同编同审的方式来提高清单和控制价编制的质量和水平。杜桂玲指出了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环节造价管理的重要作用,分析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阶段造价管理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但其应对措施比较传统,同编同审的造价管理理念[1]。杨鹏对建筑工程造价影响因素有较为清晰的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降低造价的措施[2]。张静提出要做好整体施工质量把控工作,对其物力、财力、人力进行有效的调整及限制,他还提及了合同条款对于施工阶段造价管控的作用[3]。吕玲站在整个项目建设周期的角度讨论了市政工程的造价控制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4]。潘明认识到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不断发展,针对招标投标阶段及各个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也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5]。李敬忠结合实际案例,提出了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方案,为优化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提供了参考[6]。文章在以上文献的基础上,站在工程咨询实践的角度,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审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措施,结合笔者自身造价控制与管理实践,一起认识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一编一审或同编同审的现实意义,并结合案例探讨工程咨询的实践做法。

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与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关系

(1)投资控制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项目绩效审计的重点。而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则是直接约定计量计价规则、设定发包人工程造价控制目标、锁定中标合同签约价的主要经济文件,也是服务项目过程管理、办理中间结算和竣工结算、进行工程索赔等贯穿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性文件。(2)在不同节点工程造价控制的影响力不尽相同,据分析,投资决策阶段对整个项目造价的影响为75%~95%,设计阶段为35%~75%,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为5%~35%,竣工阶段为0~5%。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处于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衔接点上,其具有反作用于设计阶段、优化设计和降低工程造价的功能,故其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影响力可超过35%[7]。(3)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上限,其已基本将合同总价控制,从而基本控制合同单价(剔除不平衡报价因素后),进而极大程度影响工程结算价款。

三、同步进行清单和控制价审核的要求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5.1.4条规定:“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由此可见,招标阶段同步进行清单和控制价审核是国家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8]。2、把握重要时间窗口、控制投资成本的重要方式如前所述,招标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影响较大,通过富有经验的专业造价咨询公司同步介入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可以充分利用两家单位的数据积累,科学合理进行清单项目设置和描述,提高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精度,更好地反映市场价格;而错过这一时间窗口完成招标后,则只能面对木已成舟的合同总价(单价)望而兴叹,最后进入乏力的结算造价控制阶段。可以说,同步进行清单控制价的编制和审核可以更好地把握投资控制的时间窗口,为节约投资、科学管理打下牢固基础。3、为发现投标单位不平衡报价提供依据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是对设计文件重新审视的过程。投标报价中往往隐含不少不平衡报价,最终导致项目管理及结算费用不受控。由招标代理单位和专业造价审核单位分别编制招标控制价,则能更加充分认定投标人可能存在的不平衡报价。在清标和签约阶段剔除不平衡报价因素,利于项目顺利实施,便于管理。4、源头把控索赔事件和结算争议发生结合近年来对已完建设项目投资绩效审计披露的现象:结算超概算、工程量清单描述不准确、清单漏项、定额套项不准确、各专业施工段面界面划分不清晰等问题,导致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索赔事件或在结算阶段产生价款争议,最终结算洽商久拖不决。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双向审核正是尽量规避索赔事件和顺利结算的有力保障。5、规范管理机制招标控制价审核还是维护招标人经营管理秩序、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是提高投资效益、规范招标人管理和运行的重要措施。

四、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审案例分析

基于对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重要性认识,现行建设工程招标阶段造价控制通常可从如下三个方面开展。1、工程量清单编制与审核由招标代理单位和造价审核单位背靠背的分别编制工程量清单,双方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缺陷和需进一步明确的事项向设计方提出并获得统一回复后,就两份清单的列项、数量以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等内容进行比对,双方就差异形成一致意见后定稿。清单核对过程中,①要有效筛查出设计图纸中的缺陷,一定程度上避免由设计缺陷导致的造价增加;②要对清单的列项及数量进行复核,有效保证清单编制质量;③就清单描述进行检查,避免清单描述漏项、清单描述内容重复或与设计不符的情况;④检查措施项目清单是否与设计方案匹配,且需避免重复设置。为了清楚说明过程,现就2019年12月份完成的案例剖析如下:某数字产业园项目由两栋塔楼及底部的裙房组成,总建筑面积55725.19m2,地下二层,地上1~3层为3#厂房;4~18层为1#、2#两栋高层厂房,1#厂房15层建筑檐高97.05m;2#厂房15层建筑檐高65.55m。框架核心筒结构,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一级。招标代理单位的工程量清单编制组于2019年12月11日完成编制文件,因项目招标在即,清单和控制价审核小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组分土建、安装两个专业,土建专业按桩基、支护(含土方)、地下室、地上1#、2#、3#三个塔楼、精装修、室外工程各1人,安装专业按电气、消防(消防水、消防电)、给排水专业各1人,外加总体1人共12人组织力量,根据项目特征、招标文件、图纸资料、现行技术规范等,对送审的招标清单逐条分析,共提出118条咨询意见,主要为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①清单编制说明信息不完整:清单编制说明中未明确计算范围、计算图纸版本信息、税金计取文件(增值税税率)、报价说明等;②清单描述内容不完善、描述错误、清单项目设置不合理等;③存在清单漏项、编码重复、相同编码的清单不同计量单位、清单项目特征缺失等情况;④针对清单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设置,未明确内容和范围,后期二次招标时易产生分歧。上述清单审核修订意见经与原编制单位及招标人共同确认后,均被认可并被吸收形成最终发布的招标清单。2、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审核在明确统一的招标条件指引下,如品牌档次、技术参数与标准认定一致后,由招标代理单位和造价审核单位背靠背对材料设备等进行市场询价,编制并比对招标控制价,双方对综合单价差距明显的子项逐一分析,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定稿。在招标控制价核对过程中,一方面要对材料市场价进行多频次、多方面的了解,提高造价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可以相互检校,减少招标控制价编制失误。此外,对涉及与施工组织方案有关的费用在未达成一致时,应先行提出,由招标人决策选定合理的方案再做价款测算,比如弃土方运距,回填是外购土还是原土回填,超过30m支模专项方案措施费、降排水时间等。还是引用上述项目为例进行控制价审核工作说明:招标清单发布后,招标代理单位控制价编制组于2019年12月22日完成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组从造价指标水平、招标范围、建造标准出发,先圈定造价指标较高的清单项,再从清单组价、材料价格计取依据和施工方案选定等方面依次着手,客观审核,经各方沟通确认,最终完成招标控制价审核。本次控制价编制金额(送审)20909.05万元,超出设计概算2900余万元(概算建安费18000万元);经审核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为17856.85万元,审减3052.19万元,审减率达15%。审核组形成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并出具审核咨询意见24条,意见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根据招标文件本次控制价应采用2018定额的综合单价计价形式,而非全费用形式,而送审控制价为全费用形式。第二类是对影响工程总价较大的重点分项的综合单价进行认真调研、仔细分析、合理核减,如外运土方消纳费、挖土方单价、桩基成孔单价、桩基泥浆外运等单价偏高;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及超高费用计取偏高与多计部分予以核减。第三类是精装修、室外工程、电梯工程列入到已列入暂估计价中又误被重复列入暂列金额,故予以核减。招标控制价审核结果对比见表1。3、招标控制价编审时对不平衡报价的防范为应对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风险,一方面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平衡报价的处罚条款,使招标人保留对不平衡报价的调整的权利;另一方面需要在开标后,由造价审核单位提供专业的清标服务,将各投标文件的综合单价和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进行比对,及时发现综合单价雷同的商务标或严重的不平衡报价,并在评审前将比对结果交评标委员会,从而使招标人在尚未确定中标人时,获得应对不平衡报价的主动权。由于开标评标时间比较短,在规定时间内难以分析出报价中的错误及不平衡之处,因此,一般需进行二次清标,通过清标找出不平衡报价,再针对不平衡报价,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提出合理调整的要求。

五、结论

通过上述案例所述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果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同步编审意义重大,既能防止清单和控制价编制中的重大错漏,又可发现控制价中费用计算不合理因素,达到招标控制价与项目定位、招标范围、工程建设标准等匹配一致,有效控制投资。可见,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同步编审值得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推广。

【参考文献】

[1]杜桂玲.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阶段造价管理问题的现状及对策[J].招投标与造价,2015(10):44-47.

[2]杨鹏.建筑工程造价影响因素及降低造价的措施[J].财经界(学术版),2020(18):70-71.

[3]张静.建筑工程造价全过程动态控制工作研究[J].绿色环保建材,2020(8):136-137.

[4]吕玲.市政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探讨[J].工程建设与设计,2020(15):245-247.

[5]潘明.论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研究[J].建材与装饰,2020(20):149,151.

[6]李敬忠.提升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阶段造价控制的方案分析[J].绿色环保建材,2020(4):185,187.

[7]曾浩,李茂英.建筑工程造价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

[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