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招投标制度作为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与自由竞争所设立的一种交易机制,其在各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当中得到广泛应用,变成当前建设工程中主要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在工程建设的相关项目当中将招投标的制度引进,不但可以帮助项目业主选取更合适的承包单位与供货单位,还可以达到优化市场的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市场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有效形成[1]。因此,为了确保国家与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针对现价段在建设工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必须积极探讨解决的对策,规范其招投标管理。
2.建设工程在招投标管理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
2.1规避招标,弄虚作假
部分建设单位因对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制度没有足够的认知,无视我国的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制约,不办理相关的招投标手续,或者把项目降低至不足50万元后发包,以此来规避招标,从而逃避监督和管理。而在我国的建设市场不断发展过程中,工程管理与施工水平及招投标能力也在不断进步,这就造成标书中的造价与工期、质量等存在的差距越来越模糊,使施工组织的设计缺乏定量的标准,甚至于一些单位贿赂评委,弄虚作假,通过一些不法的手段行为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2.2泄露标底,盲目压价
工程的标底在其招投标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其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甚至于决定招投标的最后结果,是整个招投标工作的核心。因标底的重要性众所周知,所以一些不法份子或单位企图通过各种手段了获得标底,以便占据优势。加上一些编审标底的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缺失,被人贿赂后把标底泄露,从而对建设市场正常稳定运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我国目前建设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这就给压价创造了一定的条件,部分建设范围通过最低价中标手段来开展竞标,为获得工程承包权,部分单位也盲目的降价,这样会给工程的质量埋下严重隐患。
2.3明招暗定,阴阳合同
一些建设单位虽然意识到招投标手续时规定的必办工作,是一项不可避免的过程,所以不敢公然与法律法规对抗。但也存在着表面开展招投标,而在私底下已经确定了由哪个单位获得,并且还有可能为了避免被发现,找一些其他的建设单位来陪标,以此应付监督管理。还有部分招投标单位在表面上是按照规定开展招投标的工作,但在事后却把标书当中的造价、工期及质量等相关内容当做一纸空文,而招投标双方则在私底下签下另一份合同,导致招投标工作变成了一个形式,而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影响工程质量[2]。
3.解决建设工程中招投标管理难点的对策
3.1将中介机构在招投标管理的作用发挥出来
首先,可引进招标的代理制,给实力更强、信誉更高及技术更全面更完善的招标机构来代理,防止政府行政干预过度与腐败现象出现;其次,可认真的贯彻与落实相关的法律与法规,对当地的招投标工作所遇到的难点问题找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政府对于招投标只需负责监管,并提高工作的效率,采取网络公开办理的制度,加大工作的透明度,避免建设市场出现各种违规违法操作的行为,从而促进建设市场的有序稳定发展。
3.2加快机构的整合,健全招投标的管理制度
我国当前许多建设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制度并不健全完善,针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也没有设立统一指导与监管的综合性部门,通常都是又建设部门、行政服务部门等对招投标的工作进行日常的管理,这样就会使得管理较为分散,并且各自为政现象也比较严重,还有可能出现多头管理的情况。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各个机构的整合,加大引进政府管理,并明确各个部门的分工,健全招投标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的程序,让招投标的管理更有效的落实[3]。
3.3加强招投标电子评标建设,实现共同监管
在实现软件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建设工程可由评标专家、招标的代理机构以及招标企业的帮助下,推进电子评标的建设与使用,统一收退等系统,从而有效的减少在工作中出现差错的概率,提高工作的效率。此外,还要有效遏制与依法查处一些假借资质与违法转包情况,对于诚信企业在政策上要给予公开奖励,对于失信的企业则给予公开警告或者惩戒。同时不断地完善在建设工程中信息公开与信用信息的共享制度,在政府的公共管理与采购及企业的招投标等市场领域中应用通用信息,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信用市场,以此促进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更具法制性、真实性、公开性、公平性及有用性等。
4.结束语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作为其项目实施的关键基础,完善招投标的管理应该得到更大的重视力度。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中所出现的难点问题进行发现与解决,不断的完善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不仅有助于确保建设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还能规范施工方的行为,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程工期,提高工程质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