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业务相应比较复杂,超高分段的计算、错层时超高底面的计算及软件中复杂的计算式、各种超高的计算设置让人看了不免头疼。在本期的使用技巧中用实例为大家详细讲解柱的超高计算。

某地区定额规则中规定“柱、梁、墙、板的支模高度(室外设计地坪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之间的高度)是按3.6m编制的,超过3.6m的部分,执行相应的模板支撑高度3.6m以上每增1m的定额子目,不足1m时按1m计算。”定额子目如下:

例如一根6米高的柱,则0-3.6米为未超高部分,3.6-6米为超高部分。

·超高计算思路

判断是否超高->计算超高的计算高度 ->根据超高计算方法出量

关于超高的计算,软件给出如下设置:

·如何判断超高

          “超高顶面-超高底面”与“超高起始判断高度”进行比较,>则计算超高,≤则不计算。

·超高起始判断高度

判断超高的分界线,大部分地区以3.6米为界,即柱高在3.6米以上部分为超高

·超高底面计算方法

   0 楼地面,如图4

解释:一般情况下“楼地面”指的就是当前层层底标高,下图中图4、图5、图6也是超高底面取楼地面原则为“层底标高”的时候。但是对于错层情况,楼板高于或者低于层底标高的时候,就要考虑找楼板还是找层底标高作为计算图元的超高底面,这时就要通过“超高底面取楼地面原则”来确认找超高底面的原则。

    1 室外地坪或楼地面,如图5

解释:首层按室外地坪计算,其它层按构件所在楼层的层底标高进行计算;

   2 有地下室按楼地面,无地下室按室外地坪或楼地面,如图6

解释:有地下室时,所有楼层的柱按所在楼层的层底标高进行计算;无地下室时,首层按室外地坪计算,其它层按柱所在楼层层底标高进行计算;有错层时,按“超高底面取楼地面原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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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图4、图5均不区分有无地下室;图6区分有无地下室;

·超高底面取楼地面原则

   0 取当前楼层层底标高

   1 柱底标高与楼板相交或相切,取相交或相切楼板顶标高高的板;柱底标高没有与楼板相交或相切,则取离柱底标高远的楼板;(如图8)

   2 柱底标高与楼板相交或相切,取相交或相切楼板顶标高高的板;柱底标高没有与楼板相交或相切,则取离柱底标高近的楼板;(如图9)

   3 柱底标高与楼板相交或相切,取相交或相切楼板顶标高低的板;柱底标高没有与楼板相交或相切,则取离柱底标高远的楼板;(如图11)

   4 柱底标高与楼板相交或相切,取相交或相切楼板顶标高低的板;柱底标高没有与楼板相交或相切,则取离柱底标高近的楼板;(如图10)

注意:

a、柱超高底面只找在柱底标高以下的板 ;

b、当柱只与其中一块板相交 或相切时,则取与柱相交或相切的板的顶标高.

·超高顶面计算方法

注意:柱顶是指柱图元属性值里的柱顶标高值。 选择柱顶标高扣梁或板时,只有梁、板与柱的顶标高相交时才会扣减。

·超高起始计算高度

是指柱从这个高度以上的部分计算超高。可以输入具体的高度,或选择“从底开始全部计算超高”。例如有些地区规则中规定柱高超过3.6m时计算超高,计算时需要按柱全高计算。

·超高分段计算方法

   0 不分段,计算总量

   1 不分段,计算总量×超高系数(超高顶面-超高起始高度)

   2 不分段,计算总量×超高数量

   3 分段,计算分段量×各段相应超高数量的总和

   4 不分段,计算总量(超高不足1米舍去)×超高数量(辽宁规则)

   5 不分段,计算总量(超高不足1米舍去)

例如柱模板高度为6.5同,其中2.9m为超高模板,柱截面为400*400各选项计算结果如下:

3 分段,计算分段量×各段相应超高数量的总和

超高模板面积=(((0.4*1)*4)<<>原始超高模板面积>)*1<<>第一段超高数量> +(((0.4*1)*4)<<>原始超高模板面积>)*2<<>第二段超高数量> + (((0.4*0.9)*4)<<>原始超高模板面积>)*3<<>第三段超高数量>=9.12m2

4 不分段,计算总量(超高不足1米舍去)×超高数量

超高模板面积=(((0.4*2)*4)<<>原始超高模板面积>)*3=9.6m2,其中2为超高模板的高度,5.6~6.5区间不足1米,舍去;超高数量=(超高顶面-超高起始高度)/超高分段高度,然后取整,即6.5-3.6=2.9,取整为3

5 不分段,计算总量(超高不足1米舍去)

超高模板面积=(((0.4*2)*4)<<>原始超高模板面积>)*1=3.2m2

·超高分段高度

默认为1,即1米一个分段

·超高数量取舍方法

   0 舍去:不足分段高度不计算

   1 进一:不足分段高度按一段计算

   2 四舍五入:不足分段高度的一半不计算,否则按一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