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XX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室外照明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XX市湘江新区梅溪湖片区_____ ___
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人现委托分包人按本分包合同的规定执行及完成本分包工程。分包人同意接受委托,负责按照本分包合同实施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项目:
1、XX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地块内的全部建筑(包含大剧院、艺术馆、小剧院及商业设施、构筑物等)的室外照明工程(包括完整的建筑泛光照明工程和室外景观照明工程:
2、北侧的人行桥工程区域的桥梁和构筑物的室外照明工程(包括完整的泛光照明工程和景观照明工作)。
泛光照明工程包括:
1、提供及安装室外照明及室外总体的灯具(包括墙面孔、地面的开挖等与安装工程相关的工作);2、进行室外照明及室外总体照明的深化设计并提供深化图纸;3、配合总承包单位、幕墙单位、弱电单位等相关单位完成整个室外照明及室外总体照明系统(含景观照明工程)的调试工作。
具体施工内容与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室外照明招标文件(技术卷)、施工界面表等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发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除外)、运输(也含现场的二次搬运)、保管(含成品保护)、安装(设备自带安装的除外)、调试、实验、综合联调、验收、竣工图编制、培训、试运行(营)及质保期服务,以及上述系统的施工图深化设计、第三方检测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以本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最终以发包人经承包人发放的图纸为准)及设计方案、室外照明技术要求、施工界面、工程量清单、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及工程规范为准。
在上述室外照明工程范围中,经发包人指示或同意,承包人有权将其中的部分工程从分包人的承包范围中取消,变更为由其他施工单位承揽的专业工程。发生这种情况时,对于变更后的专业工程,其工程价款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从分包人的合同金额中相应扣除,分包人不得因此而向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