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农业产品临时存储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124㎡(19.68亩)。其中附属设施用地为:分拣包装场所面积为342㎡、农业临时存储场所面积为306㎡;配套设施用地为:粮食和农资临时存储间面积为690㎡、晾晒场598㎡、配电房50㎡、值班室20㎡、厕所10㎡及其他设施等。
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8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