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总面积约94.6万平方米,其中绿地约30万平方米;总周期为5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等相近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在近3年(2008年6月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风景园林工程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无法证明提供类似工程资料为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