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制造商业绩要求:间接空冷设备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的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所需设备能力的生产厂家,近五年至少具有两台300MW及以上发电厂项目间接空冷设备设计、制造、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和两台300MW及以上发电厂间接空冷设备两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以最终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该业绩中散热元件等核心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技术设计(需提供相应业绩的设计证明文件、供货等资料)。投标人保证业绩中已投运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