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除以上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生答疑纪要、书面澄清、修改和其他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相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罗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