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测绘生产工日定额(修订稿)(以下称“本定额”)是在一九九九年制定的测绘生产定额的基础上重新修订的。本定额可作为计划主管部门进行计划管理,衡量各测绘单位计划指标和实际生产水平的统一标准。本定额也是制定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的依据之一。
二、本定额以正式颁发的现行技术标准为依据,同时兼顾近期比较成熟的测绘新技术和新产品,以及“十一五”期间将要实施的新工作项目。
三、本定额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形数据采集与编辑、地图编制与印刷、数据库建设与维护、界线测绘、工程测量、海洋测绘与江湖水下测量等八个专业的工作项目,共342项。与之配套的还制定了困难类别表33个,困难类别图14幅,工日利用区划图1幅。
四、为满足主管部门计划管理的需要,本定额仍将困难类别划分为3类,使用中可在3类的基础上内插和外推。对于特别困难地区(如无人区、荒漠区、冰雪覆盖区、气候特别恶劣区、离码头超过300千米的海域和其它特别复杂区),使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了“特别困难地区定额”。特殊测绘项目,如雪峰测量、国界测绘等,根据具体项目按实际情况核定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