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定额的概算定额部分(第十四章)是编制建筑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依据,综合定额中的预算定额部分做为编制施工图阶段预算的依据,招标投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
二、综合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不适用于修缮、抗震加固和人防工程。
三、综合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正常的施工条件、现行标准设计、用料说明、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在充分考虑了我省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需要并入施工企业的社会必要投入量做基础,确定了定额子目形式及水平,因此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换算外,均不得因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条件、方法的不同而换算定额。
四、综合定额各章由章说明、工作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表和附表等组成。其中:工作内容扼要说明了主要工序的施工操作过程,次要工序不一定全部列出,但定额中均已做了考虑。
五、凡子目中标明的规格、品种、厚度者为可调整子目,反之不能换算和调整。(但要结合各章具体规定)
六、本次人工工日水平参考全国各省市的情况并根据我省施工企业的实际状况,经研究仍保持现行水平,即每工日平均20.31元。但与前不同的是,该工日单价随不同结构类型而变化,按人工调整系数办法调正。不以结构类型取费的单项取费一律使用统一的定额价,不再使用人工调整系数(详见“陕本省建筑工程、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装饰工程费用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