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渠防渗改造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4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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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位置
洛浦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部。地处昆仑山北麓,塔里木盆地西南,界于东经79°59′30″~81°32′18″,北纬36°30′18″~39°29′12″,东接策勒县,南靠昆仑山,西以玉龙喀什河为界与和田县、市隔河相望,北延伸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与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为邻。南北长337.5km,东西宽24.8km至67.5km。海拔约在1200-5400米,总面积14287km 2。
项目区为山前冲洪积平原绿洲农业区,属暖温带干旱荒漠气候,四季分明,干旱少雨,光热资源丰富。主要引用水以玉龙喀什河为主,年际变化不大,径流比较稳定,汛期在5~9月,水量占全年水量的72%。拟改建线路为半挖半填渠段,渠堤填筑土填高0.2~0.5m左右,填筑土岩性为低液限粉土,局部为含砂低液限粉土。
1.2工程布置
1.2.1渠道布置:
为了减少工程量,节约资金及人力物力,本着符合当地实际的基础上,本设计仍采用原渠道渠线,改造防渗长度:斗渠全长3.150km。
根据渠道位置、地形不同确定渠线纵坡1/48~1/1000。
1.2.2建筑物布置:
在3.150km支渠段现有各类建筑物10座,其中新建支渠节制分水闸9座、新建桥涵1座。
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由现状年2008年灌溉面积4965亩、灌溉率0.343m3/s/万亩和灌溉水利用系数0.42推算出洛浦灌区支渠的设计流量为0.38m3/s, Q加=0.46m3/s。
由设计水平年2010年灌溉面积6565亩、灌水率0.3420.343m3/s/万亩和灌溉水利用系数0.45推算出洛浦灌区支渠的设计流量为0.45m3/s, Q加=0.54m3/s。
该渠道总控制灌溉面积6565亩,设计流量为0.45 m3/s, 加大流量为0.54m3/s;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和《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本工程的工程规模为小Ⅳ小(1)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
1.4主要建设内容
该渠道防渗长度为3.150km,设计流量0.45,断面为梯形,边坡比1:1.25,衬砌为砼C20预制板,配套桥涵共计1座,闸口9座(每座闸主闸门0.4×0.6m一扇,引水闸门0.4×0.6m渠道引水侧一扇。配套钢闸门选用定型产品,规格:高0.6m、宽0.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