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为规范我省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的内容,提高编制质量,特制定本提纲。
1.2 本提纲适用于列入省以上资金补助的容积为1~10万m3的山塘,其它山塘整治可参照执行。
1.3 实施方案应在工程现场检查及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利用现场检查及调查的资料,并根据工程存在问题及设计要求或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议 考虑是否需要补做必要的勘察、试验工作。
1.4 实施方案应符合《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则(试行)》(2009年)的有关要求。
1.5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复核工程任务,根据山塘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本工程建设任务。
2 复核工程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确定水文成果,复核工程防洪安全性。
3 分析影响工程安全的主要地质条件和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的建议。
4 确定山塘综合整治的设计方案,确定工程总体布置、主要建筑物布置、结构型式、尺寸和高程。
5 选定对外交通方案、施工导流方式、施工总体布置和总进度、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法及主要施工设备,提出天然(人工)建筑材料、供水、供电的来源。
6 拟定山塘的管理机构,提出山塘保护范围和山塘水域保护范围以及主要管理措施。
简述工程地理位置,工程集雨面积、主流长度等各项特征值,工程规模、主要功能,是否属于屋顶山塘、饮用水水源山塘;
简述工程枢纽建筑物组成;主要建筑物布置、结构型式及主要特征数据。
简述工程建设和运行期维修加固的简要过程与情况。
简述工程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状况,山塘对下游影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