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工程是一项以农田灌溉、防洪为主兼顾灌区内人畜饮水及生态环境用水,并对下游县城防洪起积极作用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966.0米,相应库容1050万立方米,防洪限制水位955.0米,预留防洪库容444万立方米,死水位933.0米,死库容70万立方米。
水库枢纽工程由档水建筑物、溢洪道、放水、取水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59.8米。水库总库容为1250万立方米,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及《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本工程水库规模为中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大坝、溢洪道、取水洞、放空洞为3级,次要建筑物、临时建筑物分别为4级和5级。
本工程按设计资料有混凝土工程量17000m3,大坝垫层料25000m3,共需砂石骨料量为48800m3,主要靠自产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