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许多河道整治项目在施工中会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生态污染。为了有效地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论文主要对生态水利在河道整治中的应用进行了简要分析,以期对相关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生态水利;河道治理;应用

1引言

近年来,水利工程项目不断的发展,各种技术手段不断革新。为了减少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强人们节能环保意识,使得生态水利在河道整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在当今恶劣的生态环境下,需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共同效益。

2生态水利的重要性

目前,生态水利需要改善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近年来,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上采取有效措施来改善环境问题,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绿化等生态恢复工作[1]。虽然这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人口增长所引起的资源消耗并没有减轻我国的环境压力。而且,我们对河道治理主要是以自然开发改造为主,却严重损害了生态环境。因此,在河道治理过程中,需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治理目标,积极开展生态水利在河道治理工程中的应用。此外,坚持可持续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需要生态水利发挥作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因为只有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才能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作用。也就是说,经济发展和环境发展的可持续性是不可分割的,因此,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依靠生态环境的改善。利用生态堤坝可以有效地恢复江河湖泊原有的生态环境,实现环境与环境的平衡。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经济可持续性自然增强。

3生态水利在河道整治中的应用

3.1恢复河流原有生态环境

生态水利在河道整治中的应用可以使河水环境得到改善,并且在河道上可以正常通航,不减其防洪能力。首先,要尽量保证河道接近自然状态,河道两边水平线需设置合理,两岸宽窄合适,同时降低人为修改不合理线路问题的出现[2]。我们应该把水和河岸纳入一个生态系统,以延长系统食物链的长度,从而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此外,应选择适合水边生长的植物,并大量种植,可以防止水土流失。针对河堤的修建,可以选择合适的自然石材,提高整个河岸美观度。

3.2河道建设自然化

俗话说,一方水养一方人,河道整治需要充分利用水的各种自然功能,根据河道的实际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工程措施,有效地整合水环境和城市各项功能,从而实现生态环境的双重作用。其实,河道治理好对城市的经济也有很大的帮助,促进商业贸易往来,并且利用生态水利治理河道让生态环境污染减少,城市变得更美丽,客流量增加,经济效益自然上涨。因此,河道治理中我们应该加强自然河流建设,尽量减少对河流的人为干扰,创造具有自身特色、长期稳定和生态效益的天然河流,维护和创造河流原有的自然特征。自然化河流的建设不仅能充分发挥防洪、排水的作用,而且能有效地保护河流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创造迷人的滨水环境是天然河流建设的重点,也是水资源环境的延伸。

3.3河道断面规划

河道的建设可以为城市生活排涝,并且具有灌溉农作物等功能,同时旅游中对河道的需求越来越重要。因此,在河道治理过程中,应该考虑多方因素,满足以上功能,帮助城市经济更好地发展,河道断面需设计科学合理,并结合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理念,在设计中考虑到景观要求,提高城市美化建设。

3.4生态堤施工

根据目前的具体分析,生态堤防的建设是生态水利在河道整治中应用的一个重要方面。从目前的分析来看,所谓生态堤防主要是指天然堤防的人工护岸,它既保持了河床的原有功能,又具有渗透性,并能维持河床间的水交换功能和调节功能。此外,生态河床还具有较强的防洪功能。从目前的具体分析来看,生态堤有三种基本类型:①自然原型护岸。这种护岸模式主要是利用各种植物来保护;②人工天然护岸,在自然护岸的基础上,增加混凝土等材料,增强防洪功能。从生态堤防的具体建设来看,需要遵循四个基本原则:第一,遵循经济原则,既要保证其基本功能,又要有效降低护岸工程造价。第二,协调原则,所谓协调原则,就是护岸的施工需要与周围环境协调,美化环境,减少刚性结构。第三,多孔结构原理。利用这一原则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护岸、河堤与水充分接触。第四,自然性原则。建立护岸时采用自然材料,保护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4结论

综上所述,社会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近年来,水利工程的项目规模增加,人为破坏了城市生态环境,造成居民生活质量下降,这对建设水利工程,造福百姓的利益目标相悖,因此,我们应该以生态水利来治理河道,归还居民自然的河道。在生态河道整治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治理区的自然环境和人文因素,选择最适宜的河道整治方案,充分发挥河道整治的生态效益,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提高河道整治质量。保护生物物种多样性,为人类营造和谐的绿色家园。

【参考文献】

【1】赵超.生态水利在河道治理工程中的应用研究[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7,45(05):62-63+96.

【2】徐凯.生态水利设计理念在城市河道治理工程中的应用探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13):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