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推动工程建设咨询服务模式变革,我们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主要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参考一些省市的现有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实际情况,针对当前推行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投标需要规范的重点和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了有关招投标规则。

  一是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投资决策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

  二是明确招标范围:房屋和市政工程全过程咨询业务包含依法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内容的,应当招标。

  三是明确要求:全过程咨询业务包含依法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内容的,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四是明确规定:同一建设单位在同一区域内相邻相近的多个同类项目,可以将项目全过程咨询一并打包委托给一家全过程咨询企业。

  五是全过程咨询评标推行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值原则上不超过总分值的20%,降低价格影响因素。

  六是全过程咨询在招投标活动中试行“评定分离”方式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建规范〔2021〕14号

各市(地)、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推动工程建设咨询服务模式变革,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pdf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