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楼梯、消防电梯配置

  

疏散楼梯的最小宽度:住宅1.1米,其他1.2米,医院病房楼1.3米。

  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时,应设1台。

  2)当大于1500m2但不大于4500m2时,应设2台。

  3)当大于4500m2时,应设3台。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

  2)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3)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4)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5)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

  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排烟:1)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2)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