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建注〔2011〕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7日、18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考生可根据相关考试的报考条件和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见附件2;其他各专业的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凡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符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符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考条件的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