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2评价目的 (1)通过现场勘察及资料分析,查明拟建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环境质量现状,为拟建项目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基础材料材料; (2)通过工程分析,查清拟建工程的污染类型、排污节点、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规律;确定污染因子、环境影响要素;分析生产工艺的先进性,论证工程是否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 (3)通过分析、计算,确定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拟建工程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同时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给出拟建工程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及相关变化情况,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供环境管理部门参考; (4)通过环保法规、产业政策、环境特点、污染防治措施等综合分析,对拟建工程的可行性作出结论。 1.3评价原则 (1)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原则,注重环评工作的实用性、针对性,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作好拟建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 (3)以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据,严格执行“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有关原则; (4)以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力求主次分明、重点突出、数据正确、结论可靠,确保评价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