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期间由于受到征地拆迁等影响,南接线工程的大部分施工用地至2009年6月份才陆续提供,交地时间延误了18个月,造成南接线C、D、E等匝道桥不能按照原计划工期施工。为了我省12届“海交会”的成功举办,按照市政府的部署,业主对某大桥及接线工程赶工研究并批准了切实可行的赶工技术措施方案,要求缩短施工工期6个月,要在2010年6月前竣工。为此,承包人提出了赶工措施费的补偿。

根据批准的赶工技术措施方案和在承包人提出的赶工措施费用补偿要求的基础上,我们本着以合同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赶工措施费用的构成及计算方式进行了审查和讨论,拟定了以下几个项目费用补偿的计算原则: 现浇箱梁模板增加费在赶工期间要完成234跨钢筋混凝土箱梁的现浇,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96套各种材料模板,根据定额摊消规定,竹胶板、方木、钢模板的理论周转次数分别为7次、8次和80次。实际施工情况,每套模板实际周转次数为234跨÷96套=2.44次。各种模板的补偿费用计算公式为:⑴每套竹胶板模板为:使用数量×单价×(1+15%施工损耗)×(7-2.44)÷7次×(1-10%回收值);⑵每套方木板模板为:使用数量×单价×(1+15%施工损耗)×(8-2.44)÷8次×(1-10%回收值);⑶每套钢模板为:使用数量×钢模板购置单价-钢模板回收单价)×(80-2.44)÷80次。经过以上公式计算,得出该项补偿金额为8352530元。 现浇箱梁支架增加费每套钢支架使用数量根据经监理和业主确认的现浇箱梁支架图纸测算,平均每月实际投入68套,而按原计划进度计算每月投入为234跨÷8次周转=29.25套。钢支架费用按本地租赁考虑,仅计算租赁费用,不计算支架的进出场费及装卸费,租赁时间按实际占用时间计算,支架及扣件的损耗按定额考虑,不再计列额外的损耗,其钢支架的补偿费用计算公式为:每套支架使用数量×支架增加投入套数(68套-29.25套)×租赁单价×实际占用时间(3.5个月)经过以上公式计算,得出该项补偿金额为2133302元。 人工增加费人工增加费鉴于目前尚无成熟的计算模式,我们主要从人工工效降低、劳务工资上涨、法定节假日加班、额外人员调遣和安置等四个方面综合考虑,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补偿:赶工期间完成产值按定额测算工日数×(2007年福建省定额人工单价47元/工日-1996年公路定额人工单价18.67元/工日)-使用商品混凝土数量×定额中的混凝土工日含量0.753工日/m3经过以上公式计算,得出该项补偿金额为18873576元。 机械投入增加费因赶工增加了各种机械,类型繁多,不能一一计算,只考虑汽车吊机、挖掘机、自卸汽车、载重汽车、装载机、混凝土汽车泵、混凝土搅拌车等大型机械设备。鉴于承包人机械大多为本地租赁,在其赶工期间机械台班租赁单价按与投标报价中的同类型机械台班单价的差价的方式予以补偿,机械台班数量根据现场监理所签证的在赶工期间、赶工部位所用到的在场时间数量确定。机械补偿费用计算公式为:监理签认的在场数量×根据租赁合同测算的机械使用月单价-投标报价中完成相应工作量所需的同类机械费用。经过以上公式计算,得出该项补偿金额为2723797元。 商品混凝土增加费赶工期间,由于混凝土用量陡增,原来的自有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能力已经无法满足施工需求,需要外购大量的商品混凝土才能满足赶工进度要求,为此,外购商品混凝土的补偿费用计算公式为:经监理签认的商品混凝土使用数量×(商品混凝土市场单价-投标报价中相应部位自拌混凝土的单价及相应费用)经过以上公式计算,得出该项补偿金额为2350086元。 现场经费增加费因征地拆迁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原施工组织设计确认的桥梁主体完工时间为2009年12月30日,实际完成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两者相差6个月,其补偿费用按投标报价中的现场经费(现场管理费+职工探亲+主副食品补贴/合同工期30个月×6个月计算,该项补偿金额为4585266元。2.7 赶工垫付资金利息由于赶工期间,承包人垫付了上述几项的措施费用,我们按银行同期货款利息和垫付时间计算,得出该项补偿金额为580127元。根据上述项目计算,本工程赶工措施增加费合计补偿为39598684元。

为了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践行科学发展观,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设单位应对拟建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必须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作为编制工程造价和指导施工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即对拟建工程项目从实际出发,提出科学的实施计划,确定合理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案,科学安排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平面图及施工现场的规划,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科学安排施工顺序,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应用科学的计划方法制定最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实季节性施工的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节约基建费用,降低工程成本,在具备开工条件下,科学合理地安排建设项目施工工期,不要盲目压缩,确实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期,不要在合同签定后发包人的违约给承包人钻空子。而承包人在目前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应认真研究制定工期目标的施工技术措施,不能不加以考虑,或采取非正常措施以期中标,以避免中标后为赶工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而在经济上不可能再得到补偿的情况或者导致一些工程仓促完工,产生质量问题和造价方面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