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焊工
1、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3、焊接作业现场周围lO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5、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线路、焊机外壳保护接零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6、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7、焊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性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8、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9、焊接铜、铝、铅、锌等合金金属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10、施焊地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
11、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12、工作中遇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二次线;转移工作地点;检修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
13、高处作业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与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5m;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值守;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使用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必须在稳固的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4、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作二次线回路。
15、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6、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17、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18、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