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1.01 范围
第501节 通 则
本章工作内容包括隧道的施工准备、洞口与明洞工程、洞身开挖、洞身衬砌、防水与排
水、风水电作业及通风防尘、监控量测、特殊地质地段施工与地质预报等以及其他有关工
程的施工作业。
501.02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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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符合图纸规定,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标准规格
和质量要求,经检验合格且监理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1.混凝土工程的钢筋、水泥、集料等应符合本规范第403节和第410节的规定。
2.砌石工程的石料、水泥砂浆应符合本规范第413节的规定。
3.喷射混凝土所用材料的性能、要求应符合本章第503.05-2条的规定;锚杆一般采用
带肋钢筋,应符合本规范第403节的规定。
4.支护用钢材及其他建筑材料应符合图纸规定,其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5.拱架、模板及支架的材料应符合图纸规定和相应的国家标准。
6.防水材料应符合图纸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