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资料或有作业指导书(或操作细则)。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签字手续,保存资料。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检查落实,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要求进行作业。
2、特种作业人中包括机械工、电工、电焊工、船舶操作人员、试验员、张拉工、起重工等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按规定有关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上岗证必须按期复审,方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特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3、施工现场应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施工机具、起重、张拉等设备,各工件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办理好验收手续。经验收,确认机械状态良好,能安全运行的,才准投入使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按期复审。使用期间,应当指派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4、临时用电应落实三项技术措施:第一,防止误触带电体的措施;第二,防止漏电措施;第三,实行安全电压措施。所有接地和重复接地电阻值,经检验应符合规范要求。每季复测一次,切实做好记录。
5、各类脚手架、井架、等施工设施的搭设、拆除和使用,要有设计计算和施工图。搭设完成后应验收,合格才能使用。使用中要定人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定人负责维修,并作好记录。
6、对高空作业、基坑开挖等技术复杂又涉及不安全因素较多的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
7、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抓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场地设施管理,做到图物相符,井然有序,状况良好,此外还应做好环保、消防、材料、卫生、设备等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8、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安全网、围护、护拦、防护罩等。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如因施工实际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安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