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大城市在城市周围建绿带,在绿带内一般禁止修建以防止与周围地区连成一片。而最早是从伦敦城市规划中提出的。伦敦早在1938年制订的“绿化法”中就规定伦敦市周围有2000多平方公里的绿带,绿带属于国有的,法律规定,绿带内可从事农业,建设与人民生活有关的乳牛场以及游乐休息场所、墓地等等。1963年政府发表白皮书,决定动用一部分绿地解决住宅房荒问题。如在绿带内建部分住宅,可解决25万人的住的问题,但是最近又明确规定绿带要保护。1976年制订的大伦敦发展计划规定,不管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以及任何人都不能动用绿地,所以这部分绿带只占了一部分,基本上保存下来了。但绿带周围扩展很快。
东京周围也规划了绿带,但实际上一口气被并吞了。
加拿大首都渥太华,市区周围也有宽4.8至8公里的绿带。
从一些大城市实际建设情况看,许多城市绿带没保住,即便基本保住,在绿带外面同样进行许多建设,城市还是不断向外扩展。
建立低于市中心一级的二级中心,以疏散市中心压力
东京在市中心三个区(港区、千代田和中央区)以外六公里不远的地方,沿山手铁路环线的丸之内地区周围,建了三个二级中心,即新宿、池袋和涉谷。新宿付中心六十年代开始建,68年完成,面积18万多平方公里,人口37万多,在这个地区建了许多超高层建筑,是各种类型的公共建筑。还有住宅,它是个文化娱乐,行政和商业中心,吸引许多人,目前已显得十分拥挤,交通也很复杂。因此新宿二级中心的建设,实际不是市中心区的疏散,而是市中心区的扩张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