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体规划内容深度
  ①确定城市消防、防洪、人防、抗震等设防标准;
  ②布局城市消防、防洪、人防等设施;
  ③制定防灾对策与措施;
  ④组织城市防灾生命线系统。

  (2)详细规划内容深度
  ①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种消防设施的布局及消防通道间距等;
  ②确定规划范围内地下防空建筑的规模、数量、配套内容、抗震等级、位置布局,以及平战结合的用途;
  ③确定规划范围内的防洪堤标高、排涝泵站位置等;
  ④确定规划范围内疏散通道、疏散场地布局;
  ⑤确定规划范围内生命系统的布局,以及维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