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状交通问题的调查与分析
(2)确定规划目标
①通过改善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交通出行来提高城市的经济效率;
②确定城市合理的交通结构,充分发挥各种交通工具的联合运输潜力,使最有效率的交通方式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③在充分保护有价值的地段(如历史遗迹等)、解决居民搬迁和财政允许的前提下,尽快建成相对完善的城市交通设施;
④通过交通投资来提高可达性,拓展城市的发展空间,保证新开发的地区都能获得有效的公共交通服务;
⑤在满足各种交通方式合理的运行速度的前提下,把城市道路上的交通拥挤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⑥有效的财政补贴和科学的、多元化交通经营,并尽可能使价格水平接近经营成本。
(3)交通需求预测。交通需求预测应注重城市土地使用发展与交通之间动态的相互影响关系的分析。交通需求预测有三种方法:
①顺序总体需求预测;
②按总体需求预测;
③个体行为需求模式。
(4)制定规划方案,需要确定:
①城市交通发展目标和城市交通结构的规划目标;
②提出一定时期的交通政策;
③在城市土地使用规划方案和城市道路系统规划方案的基础上,根据交通需求预测结果,提出城市综合交通网络规划方案。包括公共交通线网布局方案、轨道公共交通网布局方案(仅对大城市)、自行车交通网布局方案,对道路系统规划方案的修改方案;
④进行城市交通系统的运量与运力的平衡;
⑤对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5)规划方案评价
方案评价的准则必须是基于所确立的目的及目标;必须包括决策者评价及选取方案时可能采用的所有因素;必须能实际加以衡量及预测;必须具有对系统变动的敏感性。
方案评价要遵循两个原则:
①一是效率原则,即是在一组固定能完成的目标之下,选择所需成本最少的方案;
②二是有效性原则,是在已知固定预算及资源限制条件下,选择最能完成目标的方案。
(6)规划方案实施
决定未来交通系统的方案后,需要就所建议的交通系统方案拟定较为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提出实施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对策,交通投资计划分析,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等。
交通规划目标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一般为20年,以5年为一期对方案实施进行评价并做修订,修订的过程与规划的过程相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