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规定(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改变为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不仅仅是表述方式的变化,而是意味着存在实质性的含义变化。为了保护人免受辐射危害,一方面要研究和确定辐射防护的标准,另一方面是研究如何做到满足防护要求的方法。在辐射防护标准确定后,关键就在于如何使辐射源在各种情况下均处于安全状态。这也就是为什么“辐射防护标准”改为“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原因。在这里,辐射源不是通常说的“放射源”(即密封放射源),而是指任何可发射电离辐射的装置与物质。例如核设施、含有放射源的装置、加速器、X 射线机和含显著的痕量放射性核素的物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