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拉的I级热轧钢筋,严禁以其他钢筋代替。
2. 钢筋正式焊接前,应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焊件经钢筋焊接性能试验合格方可正式施焊。
3. 进行钢筋焊接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护目镜、电焊工作服、面罩、手套、绝缘鞋。
4. 钢筋加工机械应设专人管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运转,确认机械设备运行符合安全要求;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锁固电闸箱,并清理场地。
5. 钢筋加工场加工机械布局应满足安全生产、方便操作等要求,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加工机械应置于坚实的地基基础上,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室外设置应设机棚。
6. 钢筋除锈现场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戴防尘口罩、护目镜和手套;操作人员应站在钢丝刷或喷砂器的侧面;严禁触摸正在旋转的钢丝刷和将喷砂嘴对人;除锈应在钢筋调直后进行;带钩的钢筋不得由除锈机除锈。
7. 钢筋码放时,不得锈蚀和污染,应保留铭牌;应按规格,牌号、分类码放;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规定码放;加工成型的钢筋、钢筋网、钢筋骨架,应放置稳定,码放高度不得超过2m,码放层数不宜超过3层,直径大于1m的笼式钢筋骨架不得双层码放;整捆码垛高度不宜超过2m,散捆码垛高度不宜超过1.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