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程位于XX市中心与XX副中心的连接线上,紧邻XX公园,北靠XX中心,南临XX大道,西侧为XX人民广播电台,东侧为XX国际会展中心。由XX广播电视台开发,东西向长约290m,南北向长约123m~172m,地下室占地面积约3.7万m2,基坑面积约3.9万m2。项目为集停车、交通、人防等功能于一体的下沉式广场,拟建地下三层(约15m深),局部地上一层(约6m高),地面为XX花园式广场,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底板为筏板基础,柱下设置墩基础。
本工程±0.00=40.70m,基坑底标高为24.6m,基坑开挖深度约16.1m。地下室周边北侧为XX路,场地自然标高38.7m-41.58m,东侧为XX路,场地自然标高41.58m-42.59m,南侧为XX大道,场地自然标高42.59m-39.37m,西侧为XX路,场地自然标高为38.7m-33.63m。
本工程为地下三层,高度约14.3m,局部地上一层,高度约6m,即自底板顶至建筑顶总高度约19.3m,而拟采用的TC5610及TC6016型号塔吊在不采取护臂情况下最高安装高度达40.5m,又因本工程竖向结构采用清水混凝土施工工艺,对混凝土表观质量要求特别严格,因此采用独立无附着式塔吊。
因场地占地面积较大,且基坑顶设计承载值较小,施工期间大型材料(模板、木枋、钢筋等)周转主要通过塔吊转运,因此对塔吊运输能力要求非常高。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我部为满足施工需求,拟采取在地下室范围内布置8台塔吊(6台TC5610、1台TC6016、1台TC6517)。
选取塔吊基础位置时尽量避开筏板地梁、柱下墩、人防门洞口等重要部位;塔身及楼板预留洞严格避开竖向主体构件(剪力墙、框架柱、柱帽)及地下室重要功能用房,尽量避开框架主梁、次梁等构件,避免给工程施工加大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