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之4.3.2.2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之5.1.1.3条“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a.从平面形状上判别:平面为L形,T形等属于平面不规则的结构为明显不对称的结构,位移比无论为何值,均应考虑双向地震作用。
b.位移比大于1.3的结构属平面不规则中的扭转不规则,无论平面形状对称与否,均应考虑双向地震作用。
c.从竖向形状上判别:大底盘结构为明显的质量及刚度竖向不对称应考虑双向地震作用。
d.竖向质量和刚度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如上下刚度差别较大,或上下的质量差别较大的结构应考虑双向地震作用。
2、《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05SG109-3第141页3.3.1“所谓’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一般是指在刚性楼板假定下,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单向水平地震作用下,楼层最大位移与平均位移之比超过位移比下限1.2较多(例如,对A级高度的高层建筑大于1.4;对B级高度的高层建筑或复杂高层建筑大于1.3)的结构。”
3、《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应用图解手册》P109页“对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包括带转换层的结构、带加强层的结构、错层结构、连体结构、多塔楼结构等)不大于1.3;其他结构不大于1.4。”
4、据以上,质量和刚度分布状态可用位移比来判断。对常遇结构位移比不大于1.4就不必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但也有审图提出,位移比超过1.2时就应该考虑双向地震,所以设计中应按情况考虑,小于1.2时可不用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