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设计中引入结构概念具有重大意义,不同设计作品的特点,在于其结构形式能表达各自的不同功能,起到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应该起到的作用。 

【关键字】 结构 设计 科学 艺术 
  结构一词来源于拉丁字Compositio, 是布局、组成、连接的意思。我们用它来表示在一定系统中合理安排构件,组成一个统一的方式,作为名词指某种可感知的形式,作为动词则表明该种形式的构成过程。最初该术语只用于建筑学中,形成了结构理论的专门科目,后来才扩展到其他的艺术形式(绘画、音乐、文学)之中。 
  在设计中引入结构概念具有重大意义,不同设计作品的特点,在于其结构形式能表达不同功能,起到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应该起到的作用。这作用直接由作品自身使用的材料性能及材料之间的组合关系表现出来。由于功能特性,技术与经济条件及作为意识形态的物化要求,结构在设计作品中产生重要作用,而形式符合美学法则是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不可分割的部分。--这也证明了技术美学产生与科学和艺术的结合―逻辑结构和感受形式,这使科学和艺术在一定高峰处相遇,并在设计学科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科学有自己的特点,艺术也有自己的特点,二者仿佛互相对立,科学是精确性,公式化,而艺术是对人体现一定内容的形象的感受。但随着发展,艺术会越来越科学,可科学择更艺术化,在技术美学中,用两种不同的方法:逻辑和感受的方法,把科学和艺术联合到一起。利用自然形成的有生命的机体,设计师在应用动力学技术时很自然的在交通工具中设计出流线动力型动力形状。此形状契合人知觉的美学要求,从而在艺术上体现其价值。因此,流线型在工业产品的成型上,成了客观规律,并应用到其他非交通工具的产品上,如手机、视听设备等外形设计。可见结构及其形式把作为科学成果的技术与作为人的感受对象的艺术连接起来。 
  结构应该使产品具有更完善的形式,因此在产品中形式构成也是十分重要的,在许多情况下它是艺术质量的主要尺度。而结构形态是设计过程中,在综合考虑美学因素之后,对各种原始条件作出的创造性理解。特别是在建立具有一定空间维度的物品时,设计师不像画家,不能仅运用线和面,而必须考虑体积、质量和空间关系。这就要求设计师要了解不同的结构方法,运用材料的物理、机械、化学特性及在物质特性中所蕴含的各种美学要素。对设计师来说,结构原理不仅是构件组合的客观逻辑的技术规定性,还有形式构成的规律性即艺术的原理和方法,目的是创造产品的“合理合情”的形式,以满足功能、技术、经济和美学要求,即物质和精神的需求。技术构造与艺术形式在结构概念中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比如我们认为机器构造法就是给予机床、仪表和其他能表现各自功能和结构特点的技术产品以艺术形式结构的规律性。 
  结构概念在设计中是艺术和技术的统一,一件设计作品,在物质功能方面和精神感受方面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但在表述上却可以区分出来,即形式的物质和精神功能。结构概念形式要素(点、线、面、色彩、肌理、光线、空间、音响等)的构成中具有重要意义,是艺术表现性的独特手段,并有机地联系着产品构造的立体空间结构和产品构造的客观规定性(一定的强度和平衡)。在不同类型的设计中或同类型设计为不同目的服务时,由于不同的材料和构件常常会做成不同的结构或结构形式,因而工艺系统也不一样,这些特定的工艺系统是设计方案的基础。 
  结构的物理性能方面的规定性决定了结构工作有逻辑规律方面的要求,力学、动力学、空气动力学、流体动力学、材料力学等为结构提供了科学技术依据。而立体空间结构和形式结构作为结构组成的重要范畴,为建立美的形式打下了基础。人的感知觉系统在审美领域的拓展为结构提供了美学依据,在结构调整和布局中,美的法则适时地渗透进来。在设计领域,这些法则最终要达到的效果被归纳为协调(有时称平衡和统一等等)。 
  结构在美学方面的要求,产生了一些形式构成方法,这包括比例与测量、不对称平衡、单纯与复杂、变化与统一、对比与微差、色调平衡、突跳等等。我们在运用这些方法时,拓展了结构的形式,而技术的发展则保证了该结构形式的实现。在对协调概念作理解时,首先是数学方面的,是一定数字比例形式的对应性。这是一种可见可分析的结构关系。其次,协调概念发展为与美学的感受有关的定性协调,即人对应于自然及艺术时所产生的感受。 
  结构的美感在于变化中的协调统一性,这种统一是定量而不定性协调(数学比例关系)和定性而不定量协调(对自然界和社会以及人工物品的审美感受)结构在各个部件之间的比例关系、节奏、尺度形成的多样性、整体性而表现出美学范畴中的美观、优雅或崇高等等。设计结构中的定量与不定量协调要求设计者不能仅仅以形式主义的数量关系或不变的数字比例关系来进行结构工作,也不能仅考虑美学任务而忽视由数学关系所表现的技术环节。设计中的协调正是借助于正确解决社会、功能、技术、经济和美学任务而获得的。因为美感不可能仅是定量的物理关系,而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的综合表现。 
  结构形式的美感是所有物质构件和思想构件共同配合而反映出来的统一的整体性表现,这种整体性包含着一些基本因素,如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形式与实用性和功能的统一、形式与材料性能的统一等等。在形式构成法则中,对称关系与不对称关系分别产生静态与动态的结构关系的平衡。对称是形式美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在艺术设计形式中纯粹采用对称性结构容易导致形式主义。对称与不对称、静态与动态的物体及综合体,具有很多的结构方案,各种方案的特点取决于设计对象个别性能的情况,其形式要求优良的外形构成,不仅能保证整体平衡,而且能保证相对运动轴的静态平衡,在静态外形与构件的非对称布局之间呈现有生机的相互关系,这种布置取决于该产品结构的技术功能特点。外形上的对称与不对称、动态与静态是由设计对象的功能决定的,并由结构来做统一协调的。 
  某种形式(自然或人工的)与人的审美经验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在此之中形式结构对人的审美心理产生关键作用,设计艺术的首要原则是解决适应性和功能性要求,因此结构问题及结构工作的工艺性和经济性是首先被考虑的,但在设计中合目的并合规律的创造才是美的创造。 
  参考文献: 
  [1] 尹定邦:《设计学概论》湖南科技出版社.1999年8月. 
  [2] 【美】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l 986 年8月. 
  [3] 【苏】E. 施帕拉.《技术美学和艺术设计基础》,机械工业出版 社,198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