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办部门:济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申报资料:①施工图设计文件2套(地下人防部分);②计委立项批文;③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及附图;④人防结建手续证明。 
 
(3)申办程序:地下人防工程的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来承担,如由济南市人防设计院或省人防设计院来设计,达到人防保护等级,并办理了人防结建手续证明,则无须再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如为人防系统以外的设计院设计,则须经过市人防办设计处的审查后方可通过。
 
(4)办结时限:如办理了人防结建手续证明,则无须办理人防设计审查手续;如未办理人防结建手续证明,图纸审查时限在10个工作日以内。 
 
(5)收费标准:根据鲁价费发(2001)181号《关于调整人防建设收费的通知》和济价费字(2001)259号《市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人防办<关于调整人防建设收费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标准为,按总建筑面积计,30元/平方米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