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系统地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1)建筑构建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2)建筑的允许层数和高度
3)组合建筑
4)防火间距
5)建筑的防火分区及防火分区间的允许长度
6)安全疏散
7)灭火和报警等消防设施
8)防火构造
与2006版《建规》相比的主要变化
1、非承重外墙的耐火极限由原来的1.00h调整到0.75小时;楼板从1.00h调整到0.50h等
2、增加了木骨架组合墙体的有关要求
3、规定木结构建筑可适用民用建筑和丁、戊类厂房
4、增加了胶合木建筑和组合建筑的相关要求
5、明确了室内外消防给水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的要求
6、增加了民用木结构建筑和组合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