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规范关于高度大于100米防火要求
1)提高了楼板的耐火极限
2)明确了防火间距
3)充实了避难层(间)的要求
①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间的高差不宜大于50m
②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应集中布置,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
③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④进出避难层(间)门口,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⑤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4)增加了应急照明等的备用电源的持续供电时间
①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②应急照明时间不应小于1.5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