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防烈度变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共3条。
• 材料性能:按产品标准修改,共2条(含强制性条
文1条)。
• 原有一般条文改为强制性条文14条,其中:
6条:文字调整,涉及设防分类和建筑方案设计;
7条:新增山区场地、非结构构件、楼梯间、施工
专门要求。
• 强制性改为一般条文:关于隔震、减震适用范围限
制的规定。
• 其他12条,构件基本要求、预制装配式楼盖、坡
地、单跨框架、土木石民居构造措施,以及楼梯参
与整体计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