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况:建筑面积1236.348㎡,总建筑面积为8654.436㎡,共七层,总高度18.6m,建筑耐火等级为2级,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丙类建筑,,建筑耐久年限为50年。
建筑物应按建筑图中注明的功能使用,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本工程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结构施工图中除特别注明外,均以本总说明为准。
本总说明未详尽处,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与规程规定施工。
1.场地类别为Ⅲ类,1层必须全部清除,超深部分用1:1砂石分层压实回填,压实系数为0.97,基础置于2层土上。
2.本工程为七层砌体结构,室内外高差150mm。
本工程为砖混结构。
本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五十年(易替换构件为25年)。
计量单位除注明者外均为:a、长度:mm;b、角度:度;c、标高;
3.基础:条形基础,设计等级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