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建工程由监区监房、监所办公楼、营房及其附属建筑等部分组成,砖混结构,1~4 层,总建筑面积 8430m2。
1. 监房大楼:由三排监舍、管理用房、巡视道组成一个封闭的方形建筑,共有监室 49 间,每间可容纳 8~12人,总计可容纳 600 人。该建筑南北总长 72.60m,东西总宽96.70m,高度 2 层,建筑面积 5260.50m2。
监室层高 5.7m,管理用房层高 3.0m,设计最高点 7.9m,室内外高差 0.45m,监室与管理用房之间设置变形缝,建筑耐火等级二级。监室门窗、活动场上方和其他洞口均加装钢筋防护网,监室内设有床铺、水池、便池、壁橱、电视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