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各岗位职责
1、专业负责人
在室主任及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院级工程在院长及总工程师领导下,配合工程负责人组织和协调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对本专业设计的方案、技术、质量及进度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在工程负责人领导下,依据各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计划制定本专业各个设计进度的进度计划和设计任务的分工,经室主任审定后实施。
2.应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规。搜集分析设计资料,主持本专业方案及初步设计,并对本专业的方案和技术负全面责任。方案及初步设计应该向审核人汇报,必要时,提请室技术会议,院级工程由院技术会议讨论决策。并在后续阶段实施。
3.负责编写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有关专业应写好人防、消防、环保、节能等专篇。
4.认真研究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审批的意见。并对审批意见逐条落实。如执行有问题,应通过工程负责人与有关部门汇报认可,并有书面批复意见。认真填写审批处理意见记录表。
5.施工图阶段,进一步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问题。协调各专业之间的矛盾,负责各阶段的汇总。及时主动向有关专业提出要求,并以文字或图表向有关专业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所提资料专业负责人应签名、签日期。
6.组织并指导本专业设计人及制图人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写有关本工程统一技术规定和图纸目录。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本专业设计人、制图人认真自小计算书和图纸,提供出手质量。专业负责人应检查设计、制图人的设计文件,质量符号要求后,交校对人校对。质量差的计算书和图纸应该要求设计人修改后再校对。
7.检查校对人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写好校审记录单。无重大问题时,交审核人审核。校对、审核后由设计人一起修改。
8.对本专业的设计质量进行自评。负责本专业设计文件的归档。
9.开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工程中,做好工地服务。负责洽商变更、补充图纸。参加竣工验收。负责施工阶段洽商等设计文件的归档。
10.根据室和工程组的安排,进行工程回访和设计总结。
11.在技术问题上,与审核人意见有矛盾时,应听取审核人意见,必要时向总工室汇报,组成讨论决策。
2、设计人
技术上、设计上接受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与安排,对本人的设计进度和质量负责。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专业负责人的安排制定设计进度计划,按时完成所承担的设计任务。
2.认真研究设计基础资料,领会设计意图,掌握设计标准,做好所负责部分的方案设计,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3.设计计算符合本工程的统一技术规定,计算准确无误,符合本专业对计算书的质量要求。无论是手算还是电算,设计人均应该对计算结果的准确、安全、经济合理负责。
4.施工图阶段,在专业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解决好所负责部分的工种关系,给其它专业提条件,参加各阶段汇总。施工图应该符合设计深度要求,构造合理。图面紧凑、清晰、整洁、易读。
5.计算书、图纸认真自校,提高出手质量,对校对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提出的意见应该认真修改,并在校审记录单上写好处理意见。
6.按设计文件归档要求整理好设计文件,较专业负责人统一归档。
7.配合专业负责人做好设计交底工作,参加工地服务。
8.对施工图实习及毕业实习学生所画图纸,设计人认真校对后,交校对人校对。
9.根据上级审核所定原则对设计文件、图纸的设计质量、图面质量及计算数据负责;
10.对所做工作与其它专业的配合协调负责;
11.对与校对人、审核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要求上一级直至总师作进一步仲裁,对仲裁的最后决定仍有不同意见时,可以保留备案,但必须执行;
12.对所设计的工作因不符合规定而发生质量事故时负主要责任,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进行检查处理。
3、校对人
在专业负责人领导下,对所校对的设计成品的质量负责。主要职责是:
1.按时完成图纸、计算书的校对任务。
2.校对人要看相关工种的图纸及所提资料,校对过的项目要符合规范、规程和统一技术措施的要求。计算书、图纸、说明等无错误和遗漏。负有根据上级审核所定原则,校对本专业图纸、计算书的设计依据、计算方法、计算数据和图面质量正确无误的责任;
3.填写好校审记录单。签图时,注意设计人的处理意见。凡属技术性不同意见由专业负责人裁定。
4.如发现设计文件不齐、问题太多,通过专业负责人有权退回设计人,重新自校修改后再校对。校对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设计人员修改,在未修改完善前有权拒绝签字;
5.对经手校对的工作因不符合第1条规定而出现除上级审核所定的原则问题以外的重大质量事故时,与设计人负同等责任,应协助设计人进行检查处理。
4、审核人
1.审核人应该在各设计阶段到位,参与方案、重要技术问题的讨论、审查与决策。
方案阶段:审查有关设计条件及主管部门的文件是否齐全并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对设计指导思想、创优项目的创优目标及措施加以指导。分析比较各个方案,审核推荐方案。
初步设计阶段:研究方案审批意见,在方案调整及深入解决技术问题的过程中,及时指导,提建议,并参加讨论决策。对一般技术问题多尊重专业负责人意见,重要技术问题应指导在前。
施工图阶段:研究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消防、人防、环保等专篇的审查意见,与工程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共同研究、落实。凡不能落实的,应研究解决办法,向有关部门汇报、落实、备案。对施工图阶段需要深化解决的技术问题加以指导、审核。
2、对各设计阶段的成品及设计文件的质量全面负责。
检查专业负责人、校对人是否到位。检查校审记录单。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校对未到位,有权退回重校。对经验少的校对人,应加以指导,协助做好校对工作。
3、对各阶段设计文件全面审核。设计成品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设计成品应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符合国家(包括所在地区)编制的法规、规范、规程的要求。审批意见得到贯彻、落实。各阶段所定方案、技术问题、构造措施等在施工图中得到全面落实。在设计人自校、校对人校对后,全面检查审核设计文件是否齐全;计算书、图纸是否准确;图签是否规范。写好审核记录单。
5、审定人
审定人从院或室的行政领导角度对成品质量负责。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是否齐全。审批意见是否认真贯彻并有记录。
2、对各专业中有关创新的部分,如建筑方案、各专业中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应重点审定。
3、检查设计成品的质量:工程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校对、审核是否到位,校审记录单是否齐全。计算书、图纸质量是否符合院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
4、检查图签栏各岗位是否符合有关注册建筑师职业规定及院认定的技术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