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
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规模不断扩大,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一系列问题层出不穷,严重制约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有序和良性发展,我国也积极引进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度去制约建筑施工方的质量行为,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我国建筑监理制度的实施和发展起步较晚,执行面较窄,没有得到有效的推广,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我国建筑工程监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法规和制度不健全,工程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理专业知识的普及和推广力度不足,致使从事监理工作人员的总体业务和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较少,致使很多工地出现无证参与监理工作的现象;另外,由于我国监理制度起步和发展较晚,还没有形成系统性的工程监理理念和迫切需求,加之国家的强制力推动力度不够,对工程监理业务承揽方式的规范力度不强,导致监理市场上不规范现象十分严重,经常打着各种监理旗号,招摇撞骗;另外,由于监理体现和规范不健全,缺乏市场的动态调整机制,容易造成监理市场的混乱、无序竞争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低价操作、暗箱操作等现象屡见不鲜,对施工监理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造成严重地影响, 致使工程监理的作用没有在建筑工程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中体现和发挥出来。
(2)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
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的执行者是监理人员,工程监理作为控制施工质量的一种技术服务,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至关重要,工程监理需要技术性、专业性和经验丰富的监理工作人员来执行;然而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和技术完备性不高,监理人员往往是从事工程设计和管理的人员中衍生出来的,从事工程监理的人员普遍存在专业技术知识储备少、涉及行业面窄,专业人员的数量偏少,缺乏对工程监理的专业化、技术性培训和学习,对国外先进的监理技术和理念学习和引进较少,加之我国工程监理的规范和体系不完善,对监理人员的理解仅仅停留在质量监督的基础上,影响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动力。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国际水平相差甚远,特别是对建筑工程技术知识和相关法律规范的理解程度以及在工程管理中对法律、法规的运用,这都是国内工程监理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的技能。
(3)建筑工程监理的局限性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时间较短,加之我国基础性建设的飞速发展,需要大量有技术的工程监理人员,而现有的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数量远远满足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理,因而,从事工程设计的人员经过培训进入监理行业,参与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的签订,而监理工程人员的缺失,致使工程监管的力度降低,发挥不了监理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将会给工程质量带来一定的影响。
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主要工作是“三控三管、一协调”,即:“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成本控制,合同管理、安全与环境管理和信息管理,全面地组织协调。”在实际工程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签证付款权和投资控制权经常被剥夺,仅能行使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的权力,甲方负责投资控制,针对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的大大削弱,使监理不能发挥到最佳的效果,另外,由于缺乏法律的强制性保证,监理人员的指令不一定得到有效的执行,致使监理人员的地位受到挑战,很难监理并控制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另外,虽然国家对工程监理的不断重视,但监理取费较低,监理人员一般是兼职,特别是工程设计人员,很难使工程监理工程迈入规范化、专业化的道路上。
2 加强建筑工程监理的措施
2.1 完善我国建筑监理体系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国家不断制定和完善我国建筑行业的法规,不断在建筑行业实施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施工合同制度和施工监理制度,并有效开展施工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全成本控制等,积极完善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体系。我国应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工程监理经验和技术,不断引进国外先进的工程监理技术和监理理念,并结合我国工程实际,科学制定相关的监理规范并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工程监理体系,健全我国建筑监理制度,规范建筑施工中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积极发挥监理人员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确保建筑工程能有序进行。
同时,国家应加强对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政策性引导和激励,科学规范监理市场的运行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对建筑监理市场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监理市场的管理体制,积极营造一个公开、公平、有序、开放的监理市场,加强工程监理市场监管制度的建立,积极推行建筑工程监理的多元化发展,并用市场经济手段规范和制约工程建设施工各方主体的行为和责任,不断提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度,从而保障和促进建筑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2.2 加强监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
作为工程监理的执行者,监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对整个监理工程影响较大,因此,加强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至关重要。监理人员的培训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培训、知识技能培训和思想道德素质培训。针对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培训,包括监理单位的培训、监理主管部门的组织培训和国家对监理工作人员的资格培训和考核,即持证上岗,依法履行监理人员的职责,更应加强监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培训,在提高专业技能的同时获得思想素质的超越,从而有效防止以权谋私、欺上瞒下的行为发生。
监理技术人员必须参与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的施工监督,对提前进行技术交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不断积累施工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眼光,并积极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理人员资质的审查,包括知识技能、思想素质等审核,并限期内对监理资质进行复查;另外,监理人员应主动学习国外先进的监理技术和理念,不断充实和拓展自身的知识面,强化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并积极学习工程监理实施动态监理制度,并不断完善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管理机制,特别是建筑法规、监理法规的学习,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思想道德的培训,通过完善的资质考核机制,在“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行业准则约束下,不断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自律意识,促使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结论
我国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和我国加大基础性投资的力度,促使国家对工程质量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大。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和工程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我国工程监理体系还不完善,监理起步较晚,但随着我国建筑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特别是引进国外先进的监理技术和理念,进一步提升我国监理技术和理念的丰富性,充分发挥监理人员“三控三管、一协调”作用,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因此,加强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大幅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