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缝:
因施工组织需要而在各施工单元分区间留设的缝。施工缝并不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缝”,它只是因后浇筑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而与先浇筑的混凝土之间存在一个结合面,该结合面就称之为施工缝。
二、施工缝留设方法?
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且应符合下列
规定:柱应留水平缝, 梁、板、墙应留垂直缝。
( 1) 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
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 2) 和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
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置在梁托下部。
( 3) 对于长宽比大于二比一的单向板,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
任何位置,同时施工缝应垂直留置,不能做成斜槎。
( 4) 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
间1/3 的范围内。
( 5) 墙上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 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
交接处。